湘潭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導讀:
)6、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民政部門的假肢與矯形康復機構的意見來確定賠償的殘疾輔助器具費用。那么湘潭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6、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民政部門的假肢與矯形康復機構的意見來確定賠償的殘疾輔助器具費用。關于湘潭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湘潭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1、誤工費
誤工時間
包括住院治療和出院后的全休時間。出院后仍需休息不能工作的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鑒定機構的鑒定報告確定出院后的誤工時間。受害人構成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司法鑒定)前一天。
收入狀況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訴訟時需要提供工資表證明)
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護理費
護理時間
包括住院時間和出院后的護理依賴時間。出院后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鑒定機構的鑒定報告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
收入狀況
護理人員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訴訟時需要提供工資表證明)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實踐就中一般參照誤工費計算。
護理人數
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3、交通費(正式票據為憑)
4、醫療費(正式票據為憑)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湘潭省內12元/人?天外省15元/人?天經濟特區20元/人?天。)
6、營養費(湘潭一般為20—30元/天)
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民政部門的假肢與矯形康復機構的意見來確定賠償的殘疾輔助器具費用。
一般要求配置國產普通型根據輔助器具的使用壽命按照我國人口平均壽命計算計算到71歲。
8、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
指1級傷殘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依此類推。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城鎮戶口)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戶口)標準。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20年)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上年度省統計公報為準)。
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0、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20年)。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11、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12、精神撫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如何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后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