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撞兩車,醉駕惹的禍怎么處罰

導讀:
隨后又與曹某停靠在路邊的小型轎車相撞造成三車不同程度損壞。當日18時11分朱某在通化縣人民醫院被提取靜脈血液5ml×2支。經鑒定該靜脈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53.5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2020年7月27日通化縣人民檢察院以朱某犯危險駕駛罪向通化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鑒于朱某系自首可以減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律師普法本案件中朱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并且還連撞路邊的兩輛車嚴重危害到他人的安全。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那么連撞兩車,醉駕惹的禍怎么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后又與曹某停靠在路邊的小型轎車相撞造成三車不同程度損壞。當日18時11分朱某在通化縣人民醫院被提取靜脈血液5ml×2支。經鑒定該靜脈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53.5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2020年7月27日通化縣人民檢察院以朱某犯危險駕駛罪向通化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鑒于朱某系自首可以減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律師普法本案件中朱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并且還連撞路邊的兩輛車嚴重危害到他人的安全。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關于連撞兩車,醉駕惹的禍怎么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說法
2020年6月某日朱某駕駛小型轎車由通化縣快大茂鎮某村去往快大茂鎮街里途中與姜某停靠在路邊的小型轎車相撞。隨后又與曹某停靠在路邊的小型轎車相撞造成三車不同程度損壞。當日18時11分朱某在通化縣人民醫院被提取靜脈血液5ml×2支。經鑒定該靜脈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53.5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2020年7月27日通化縣人民檢察院以朱某犯危險駕駛罪向通化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法院審理查明以上事實與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基本一致被告人朱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鑒于朱某系自首可以減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律師普法
本案件中朱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并且還連撞路邊的兩輛車嚴重危害到他人的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