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認定有哪些先后程序

導讀:
責任認定有哪些先后程序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那么責任認定有哪些先后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責任認定有哪些先后程序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關于責任認定有哪些先后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責任認定有哪些先后程序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
1、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3、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發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間的因果關系及其所起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方法/步驟
1、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限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經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3、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布交通事故責任時召集各方當事人同時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處理)出具有關證據說明認定責任的依據和理由并將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交當事人。如拒絕簽收可能造成放棄申訴權力的后果。
4、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將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分別送交申請人和原責任認定部門原責任認定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后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公布重新認定決定。
5、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決定為最終認定。
6、辦案人員宣布事故責任時要出示如下證據。
說明定責的理由和依據
1、事故照片
2、車輛、人體(受傷或死亡)的檢查、勘驗筆錄
3、車輛、人體(受傷或死亡)等技術鑒定報告
4、事故現場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