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需要財產保全嗎

導讀:
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7.申請人提供擔保。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三)明確了審理程序中的財產保全期限。民訴法新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執行程序相關規定辦理。那么交通事故需要財產保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7.申請人提供擔保。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三)明確了審理程序中的財產保全期限。民訴法新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執行程序相關規定辦理。關于交通事故需要財產保全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需要財產保全嗎
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則可以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二、最新財產保全期限規定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與通知、規定相比民訴法新司法解釋對財產保全的期限作了全面修訂表現為
(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長將存款凍結期限從六個月修訂為一年將動產查封、扣押期限從一年修訂為二年將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從二年修訂為三年與審理期限基本相匹配。
(二)取消續行保全期限不得超過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規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與續行保全期限的規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執法尺度的不統一。
(三)明確了審理程序中的財產保全期限。民訴法新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執行程序相關規定辦理。”該條規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這就清晰地告訴大家審理程序中有關財產保全的期限依民訴法新司法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的規定來確定。
(四)若申請人的起訴或訴訟請求被生效裁判駁回而財產保全尚未到期的依民訴法新司法解釋第一百六十六條的規定由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