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習期內飲酒駕駛機動車如何處罰

導讀: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那么在實習期內飲酒駕駛機動車如何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關于在實習期內飲酒駕駛機動車如何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在實習期內飲酒駕駛機動車如何處罰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在實習期內飲酒駕駛機動車的會被扣滿12分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二、相關法律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