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出行交通事故導致死人的處理流程什么

導讀:
第四十條當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扣押機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證件并按照規定出具扣押法律文書。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并制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處理。那么開車出行交通事故導致死人的處理流程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四十條當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扣押機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證件并按照規定出具扣押法律文書。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并制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處理。關于開車出行交通事故導致死人的處理流程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開車出行交通事故導致死人的處理流程什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開車出行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要報警處理交警到現場處置后構成犯罪的會移送公安機關主管部門處理。
二、相關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三條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及時提取、采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實施其他犯罪的應當妥善保護犯罪現場和證據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
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參加現場勘驗、檢查。
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第四十條當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扣押機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證件并按照規定出具扣押法律文書。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
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并制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對于實物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