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審查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導讀:
依照刑事訴訟法和國務院頒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制作應當遵循下列程序1.認定書應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警察作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如因當事人的行為致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責任就要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交通事故的責任進行推定。那么怎么審查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照刑事訴訟法和國務院頒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制作應當遵循下列程序1.認定書應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警察作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如因當事人的行為致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責任就要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交通事故的責任進行推定。關于怎么審查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程序上如何審查、判斷人民法院在審理道路交通肇事刑事、民事賠償案件中既然將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鑒定結論加以使用那么劃分事故責任就應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則就不具備證據合法性的特征從而不具備法律效力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依照刑事訴訟法和國務院頒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制作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認定書應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事故認定書必須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實踐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往往沒有附鑒定人資格證明而審判人員也未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如我院審查的史某不服法院的某道路交通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該交通事故發生在鄉村道路上其交通事故認定書是由派出所的民警作出的該民警并無鑒定人的資格。法院審理該案時并未對鑒定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2.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作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公布交通事故認定書應遵循特定的程序。在審判實踐中往往存在著這樣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手續不規范有的根本沒有送達有關當事人有的只送達當事人一方而沒有送達另一方二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雖然將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了有關當事人但未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出具有關證據說明認定責任的依據和理由。如我院審查的多起該類民事申訴案件中交管部門均未向當事人說明認定責任的依據及理由。
實體上如何審查、判斷
1.對有證據認定事故責任時審查責任認定是否恰當。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審查與判斷首先要肯定的是交通事故的發生是否與認定事實的證據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并且對該事實證據作出具體的分析。如車輛的駕駛員是否為車輛的所有人(包括法定所有人和實際所有人)駕駛員是否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有無駕駛無號牌車輛或駕駛不符合行駛技術要求的車輛的行為、有無無證照駕駛等違法行為等有無在緊急情況下駕駛員出于社會公益比如為救災、救人、追捕犯罪分子而發生交通事故的不承擔事故責任應由受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事實的情況。
2.沒有證據認定事故責任時審查責任的認定是否恰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如因當事人的行為致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責任就要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交通事故的責任進行推定。如因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致使交通事故的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