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進行傷殘認定有哪些步驟

導讀: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那么交通事故進行傷殘認定有哪些步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關于交通事故進行傷殘認定有哪些步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進行傷殘認定有哪些步驟
(1)接受檢驗、鑒定、評估
檢驗、鑒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或者當事人委托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評估。檢驗、鑒定、評估結果確定后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鑒定、評估人簽名并加蓋機構印章。
(2)公安交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給當事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
(3)當事人提異議
當事人對自行委托的檢驗、鑒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評估結論后三日內另行委托檢驗、鑒定、評估并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4)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
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5)制作評定書
評定人評定結束后應制作評定書并簽名。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6)作出鑒定結論
不同的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對象出具多份鑒定結論若各鑒定機構均具有法定鑒定資格時應依據鑒定機構級別的高低一般應采信高一級別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排除那些級別較低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
二、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五十三條規定“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有資格的機構進行評定、評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評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