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導讀:
二、構成刑法的處罰標準刑法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交通事故的處罰標準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構成刑法的處罰標準刑法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關于交通事故的處罰標準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尚不構成刑法標準的處罰
1、造成特大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銷證。
2、造成重大事故負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造成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的處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4、造成一般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5、造成一般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下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并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6、造成輕微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并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7、發生交通事故后機動車駕駛員有逃逸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隱瞞交通事故真相嫁禍于人以及有其他惡劣行為的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裁決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復議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做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構成刑法的處罰標準
刑法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
(2)重傷1人以上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
(3)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3萬元至6萬元之間的。
2、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視為“情節特別惡劣”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6萬元至10萬元之間的。
3、具有下列情節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規定按照“1”或“2”的規定從重處罰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潛逃或有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或隱瞞事故真相嫁禍于人的。
(2)酒后駕車的。
(3)非司機駕駛機動車輛的。
(4)駕駛無牌照車輛的。
(5)明知機動車輛關鍵部件失靈仍然駕駛的。
(6)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