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的概念

導讀:
根據上述規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傷害可獲得必要的賠償外還可因其直接的財產損失而要求賠償。那么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的概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上述規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傷害可獲得必要的賠償外還可因其直接的財產損失而要求賠償。關于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的概念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的概念
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是指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而不能修復的以及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由相關事故責任人對上述直接的財產損失折價進行賠償。直接的財產損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時受到的財產侵害是一種典型的侵權行為在不能恢復原狀的情形下應該對該損失予以賠償。
二、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的計算公式
民法通則106條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侵權責任法第19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根據上述規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傷害可獲得必要的賠償外還可因其直接的財產損失而要求賠償。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的規定損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可見財產受到損害恢復原狀為第一位的救濟恢復原狀不能的可以采用賠償損失作為第二位的救濟。同樣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直接損失的首要的救濟應當是恢復原狀惟有恢復原狀不能時采用折價賠償的方式予以補救。這里的折價賠償應當以受損壞的財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其計算公式為
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三、法律法規
民法通則106條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19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