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理賠該如何獲得

導讀:
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損失核定是指保險理賠人員會同事故車方及事故有關當事人依據保險單、條款、法規和各類標準通過平等協商進一步確定事故車輛及相關的財產的損失核定事故中人員傷亡的費用以及進行損余物資作價處理等事項的工作。一般按核定損失的內容分為車輛定損、確定人員傷亡費用、確定其他財產損失、確定施救費用和殘值處理五個方面。因履行保險合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當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可進行投訴。那么車險理賠該如何獲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損失核定是指保險理賠人員會同事故車方及事故有關當事人依據保險單、條款、法規和各類標準通過平等協商進一步確定事故車輛及相關的財產的損失核定事故中人員傷亡的費用以及進行損余物資作價處理等事項的工作。一般按核定損失的內容分為車輛定損、確定人員傷亡費用、確定其他財產損失、確定施救費用和殘值處理五個方面。因履行保險合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當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可進行投訴。關于車險理賠該如何獲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中國人保投保的車輛不論是在投保地出險還是在外地出險車輛的被保險人或司乘人員應保護現場以利于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和保險人查勘定損積極搶救傷員及財產防止擴大事故損失和增加人員傷亡同時立即向出險當地的交通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
車輛出險后的具體操作是怎樣的
1、及時進行出險通知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撥打電話報案。避免因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損失部分得不到賠償。
2.協助查勘
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人進行現場查勘。
3.會同檢驗確定損失
因保險事故損壞的財產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4.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保險車輛行駛證和發生事故時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有關的法律文書(裁定書、裁決書、調解書、判決書等)及其他證明。
5.引起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保險公司是怎樣進行損失核定的?
損失核定是指保險理賠人員會同事故車方及事故有關當事人依據保險單、條款、法規和各類標準通過平等協商進一步確定事故車輛及相關的財產的損失核定事故中人員傷亡的費用以及進行損余物資作價處理等事項的工作。一般按核定損失的內容分為車輛定損、確定人員傷亡費用、確定其他財產損失、確定施救費用和殘值處理五個方面。
理賠出現爭議如何處理?
因履行保險合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當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可進行投訴。如果協商不成的再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生后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