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范圍及標準的有關法規是什么

導讀:
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標準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那么交通事故賠償范圍及標準的有關法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標準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關于交通事故賠償范圍及標準的有關法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標準2004交通事故賠償范圍及標準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后“找誰索賠”、“損失多少”等問題是受害人最關心的問題.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對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規定了嚴格責任原則。
本文將為您介紹交通事故賠償的問題。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標準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但新條例在廢止辦法的同時并未就相應的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作出規定而是在該條例第95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這當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學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國家并未就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制定相應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因此人民法院在審理交通肇事損害賠償案件時確定賠償項目及標準只能依據該司法解釋。
一、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分標準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規定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應根據審查確定的賠償權利人的身份情況分別按照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有關標準進行計算。目前大量的農民工進人城鎮打工或定居他們已是城鎮居民中的一個特殊群體部分地區農村居民實際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鎮居民年均收入如果無視這一客觀實際僅僅因為受害人為農村戶籍就一律按農村居民標準進行賠償有違公平。
因此在確認賠償權利人的身份時應以戶籍登記主義為原則以經常居住地為例外。如果戶籍在各鎮所在地的居委、村及雖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鎮規劃區的村即作為城鎮居民。對于賠償權利人雖為農村居民但如有證據證實發生交通事故時其工作單位或實際居住滿一年的地點在鎮所在地的居委、村及雖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鎮規劃區的村的也作為城鎮居民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按城鎮居民的標準對待實行“同城待遇”這樣才能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對農村居民的公平保護。
如果還有特殊情況難以區分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鎮居民對待。
二、交通肇事賠償項目的確定標準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三、交通肇事財產賠償金額的確定標準
(一)殘疾賠償金的確定標準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
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