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通部門能給定罪嗎

導讀:
交通事故交通部門能給定罪嗎刑事犯罪的審判是由人民法院進行的對于交通刑事犯罪交通管理部門只能對案件進行偵查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第二十四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那么交通事故交通部門能給定罪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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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通部門能給定罪嗎
刑事犯罪的審判是由人民法院進行的對于交通刑事犯罪交通管理部門只能對案件進行偵查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