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去哪里結案

導讀:
相關法律知識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時已超過前款規定的時間調解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開始。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那么交通事故去哪里結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相關法律知識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時已超過前款規定的時間調解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開始。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關于交通事故去哪里結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去哪里結案
如果雙方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結案了。
相關法律知識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
(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
(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
(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時已超過前款規定的時間調解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調解開始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第九十三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調解依據
(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
(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
(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調解日期。
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