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肇事方提車要經過受害方同意嗎

導讀:
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那么車禍后肇事方提車要經過受害方同意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關于車禍后肇事方提車要經過受害方同意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車禍后肇事方提車要經過受害方同意嗎
1.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將肇事車輛扣留的車主領走肇事車輛的是不需要經受害人同意的。
2.相關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4.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二、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為
1.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