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計算列表

導讀:
護理期限1護理至受害人恢復自理能力為止2因傷致殘不能恢復的護理期限結合受害人年齡、健康狀況等確定合理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年。ⅳ、交通費正式票據所載實際交通費用之和ⅴ、住院伙食補助費1、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2、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此時住院伙食補助費還包括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年)5÷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那么交通事故賠償計算列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護理期限1護理至受害人恢復自理能力為止2因傷致殘不能恢復的護理期限結合受害人年齡、健康狀況等確定合理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年。ⅳ、交通費正式票據所載實際交通費用之和ⅴ、住院伙食補助費1、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2、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此時住院伙食補助費還包括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年)5÷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關于交通事故賠償計算列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賠償項目計算公式
ⅰ、醫療費藥費診療費住院費其他
ⅱ、誤工費
1、有固定收入按固定收入計算賠償
2、無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誤工期限(天)÷365(天)
3、無固定收入(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X(元/年)×誤工期限(天)÷365(天)
ⅲ、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固定收入(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賠償
護理人員無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誤工期限(天)÷365(天)
護理人員無收入或雇傭護工當地護工按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元/天)×護理期限(天)。
護理期限1護理至受害人恢復自理能力為止2因傷致殘不能恢復的護理期限結合受害人年齡、健康狀況等確定合理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ⅳ、交通費正式票據所載實際交通費用之和
(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票據所載事項應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吻合)
ⅴ、住院伙食補助費
1、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2、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此時住院伙食補助費還包括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
ⅵ、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月)
ⅶ、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傷殘等級確定因傷殘未導致實際收入減少對殘疾賠償金作適當調整)
一、受害人為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鎮居民)
≤60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傷殘賠償系數
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傷殘賠償系數
≥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傷殘賠償系數
二、受害人為農村居民
≤60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年)×傷殘賠償系數
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傷殘賠償系數
≥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5(年)×傷殘賠償系數
ⅷ、死亡賠償金
一、受害人為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鎮居民索賠條件)
≤60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
≥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二、受害人為農村居民
≤60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歲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
≥75周歲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5(年)
ⅸ、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一、被扶養人為城鎮居民
≤18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18實際年齡)÷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60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20(年)×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20年(實際年齡60)÷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年)5÷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二、被扶養人為農村居民
≤18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元/年)×(18實際年齡)÷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60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元/年)×20(年)÷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元/年)×20年(實際年齡60)÷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元/年)×5(年)÷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ⅹ、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手段、場合、行為方式、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經濟賠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
Ⅰ、財產損失
根據估損清單及相應財產有效憑證主張(包括車輛維修、施救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經營車輛停運損失非經營車輛替代支出的交通費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