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市車禍賠償標準(一)

導讀: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是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指對因殘疾而導致的收人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否定了法釋2001」7號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殘疾賠償金的定性。新出臺的民法典再次對殘疾賠償金的性質予以確認明確規定殘疾賠償金屬于財產損害賠償而不屬于精神損害賠償。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那么2014年北京市車禍賠償標準(一)。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是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指對因殘疾而導致的收人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否定了法釋2001」7號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殘疾賠償金的定性。新出臺的民法典再次對殘疾賠償金的性質予以確認明確規定殘疾賠償金屬于財產損害賠償而不屬于精神損害賠償。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關于2014年北京市車禍賠償標準(一)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2014年最新發布的2013年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4年北京市發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
2014年北京市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城鎮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40321元/年
人均消費性支出
26275元/年
農村居民
人均純收入
18337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13553元/年
一、北京市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是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指對因殘疾而導致的收人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否定了法釋2001」7號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殘疾賠償金的定性。新出臺的民法典再次對殘疾賠償金的性質予以確認明確規定殘疾賠償金屬于財產損害賠償而不屬于精神損害賠償。
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傷殘等級的認定標準
我國關于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可以說“令出多門”針對不同人員的傷殘不同的主管機關制訂了不同的鑒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4.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
(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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