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如何處理

導讀: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圍外的交通肇事如何定性所謂公共交通管理范圍外是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內尚未納入公共交通管理的交通。根據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第8條的規定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那么交通肇事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圍外的交通肇事如何定性所謂公共交通管理范圍外是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內尚未納入公共交通管理的交通。根據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第8條的規定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關于交通肇事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后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圍外的交通肇事如何定性
所謂公共交通管理范圍外是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內尚未納入公共交通管理的交通。城市街道、國道、省道、縣道、鄉道、“村村通”公路以及已經開發并納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圍的內河航道、海運航道、湖泊等屬于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
根據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第8條的規定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則不定交通肇事罪而應當分別以下情形處理
1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進行生產、作業因不服管理、違反生產勞動安全等規章制度以及單位主管人員指使、強令他人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