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反交通規定怎么罰款

導讀:
嚴重違反交通規定怎么罰款1、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的不得扣留車輛所載貨物。那么嚴重違反交通規定怎么罰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嚴重違反交通規定怎么罰款1、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的不得扣留車輛所載貨物。關于嚴重違反交通規定怎么罰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嚴重違反交通規定怎么罰款
1、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2、對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并處500元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并處2000元罰款。
3、對公路客運車輛超載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載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4、貨運機動車超載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載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5、運輸單位的車輛超載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6、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按照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處檢驗費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7、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上述牌證、標志的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8、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9、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并處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費的2倍罰款。
10、對無證駕駛將機動車交給無證人或駕照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等嚴重違法行為處200元以上2000以下罰款。
11、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12、在道路兩側及綠化帶種植植物或者設置物件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妨礙安全視距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排除妨礙拒不執行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交通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扣留車輛
第十條交通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因制止違法行為、避免危害發生、防止證據滅失的需要或者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滿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一)扣留車輛
(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三)拖移機動車
(四)收繳非法裝置
(五)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無其他機動車駕駛人代替駕駛、違法行為尚未消除、需要調查或者證據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車輛
(一)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二)具有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五)具有被盜搶嫌疑的
(六)機動車屬于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
(七)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第十五條需要對機動車來歷證明進行調查核實的扣留機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五日需要延長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但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三十日內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合法來歷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者不來接受處理的除外。
第四十一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乘員、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并按照下列規定消除違法狀態
(一)違法行為人可以自行消除違法狀態的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將超載的乘車人轉運、貨物卸載
(二)違法行為人無法自行消除違法狀態的對超載的乘車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聯系轉運對超載的貨物應當在指定的場地卸載并由違法行為人與指定場地的保管方簽訂卸載貨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違法狀態的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違法狀態消除后應當立即發還被扣留的機動車。
第十四條交通警察應當在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后二十四小時內將被扣留車輛交到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的不得扣留車輛所載貨物。對車輛所載貨物應當通知當事人自行處理當事人無法自行處理或者不自行處理的應當記錄并防止滅失。對容易腐爛、滅損或者不具備保管條件的其他物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在拍照或者錄像后變賣變賣所得按有關規定處理。
扣證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一)飲酒、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五)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六)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
第十七條交通警察應當在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后二十四小時內將被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交到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有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五)項情形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至作出處罰決定之日只對違法行為人作出罰款處罰的作出處罰決定后應當立即發還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十六條第(六)項情形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至考試合格之日。
拖移機動車
第二十條拖移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因違反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時拖移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過拍照等方式記錄違法事實
(二)將違反停車規定的機動車拖移至指定的地點
(三)違法行為人接受處理后應當及時發還機動車。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將車輛拖移至停車收費價格明顯高于當地平均停車收費水平的停車場停放。
第三十一條對違法行為事實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處以罰款的應當自處理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作出處罰決定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自處理之日起三日內作出處罰決定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自處理之日起七日內作出處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