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的處罰

導讀:
機動車駕駛人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為6年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刑事處罰中因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機首先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那么交通肇事的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機動車駕駛人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為6年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刑事處罰中因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機首先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關于交通肇事的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肇事處罰條例
交通肇事處罰條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該條例。
機動車駕駛人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為6年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志。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首先因該進行責任認定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根據損害賠償法,按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要根據交通事故情況和責作來認定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于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將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必要情況還要承擔刑事上的責任。
刑事處罰中因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機首先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