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未造成人身傷亡是如何進行處罰的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條第二、三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北京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精神制定了關于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那么交通肇事未造成人身傷亡是如何進行處罰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條第二、三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北京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精神制定了關于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關于交通肇事未造成人身傷亡是如何進行處罰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條第二、三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北京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精神制定了關于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通告。
通告第二條規定“本通告所稱的快速處理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圍內依法由交通警察按照簡易程序處理或者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僅造成車物損失或者人體傷情輕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簡易程序處理。
機動車之間僅造成車輛損失且車輛尚能行駛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條中第三十四(非司機)、三十五(酒后)、三十六(單方事故)項情形的不適用自行協商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