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酒駕一方逆行事故怎么定責

導讀:
一方酒駕一方逆行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定雙方均有責任具體各占多少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來劃分如有沒有超速等其他違章是否采取了避免事故發生的措施等。具有交通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法人成為交通事故責任主體的情況通常有因道路原因和車輛原因造成的事故。和交通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系的違法行為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核心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構成交通事故責任的決定性要件。也就是說交通事故當事人雖有違法行為擔違法行為與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本身并非行政決定而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做出行政決定所依據的主要證據。那么一方酒駕一方逆行事故怎么定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酒駕一方逆行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定雙方均有責任具體各占多少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來劃分如有沒有超速等其他違章是否采取了避免事故發生的措施等。具有交通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法人成為交通事故責任主體的情況通常有因道路原因和車輛原因造成的事故。和交通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系的違法行為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核心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構成交通事故責任的決定性要件。也就是說交通事故當事人雖有違法行為擔違法行為與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本身并非行政決定而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做出行政決定所依據的主要證據。關于一方酒駕一方逆行事故怎么定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酒駕一方逆行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定
雙方均有責任具體各占多少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來劃分如有沒有超速等其他違章是否采取了避免事故發生的措施等。
構成交通事故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具有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絕大多數是自然人就是我們通常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在個別情況下法人也可以成為交道事故責任的主體。具有交通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法人成為交通事故責任主體的情況通常有因道路原因和車輛原因造成的事故。這時道路建設部門和車輛制造部門的法人就成為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
(二)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所謂違法行為就是違反有關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違法行為的基本表現為故意、過失行為。故意行為是以積極的態度.實施了交通法所禁止的某種行為例如直流供油、酒后駕車、強行超車、超速行駛等。這是一種明知可能發生危害的后果.而且放任這種后果發生的行為。過失行為是以消極的念度不積極履行交通法規所規定應盡義務的行為它分為疏忽大意過失和過于自信過失。過于自信過失是種已經預見的危險因為自信能夠避免導致危害后果發生的行為。例如跟車太近造成追尾、不注意觀察情況接人、打舵避讓肇事、壓死攔車人等。
(三)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違法是事故的前因事故是違法的后果這是宏觀的邏輯關系。當然也不是所有的違法行為都一定要發生事故。例如未經年度檢驗的車輛在路上等信號時被追尾未年檢和被追尾之間就沒有因果關系。和交通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系的違法行為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核心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構成交通事故責任的決定性要件。也就是說交通事故當事人雖有違法行為擔違法行為與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構成交通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定性問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性質是證據且與物證、書證、勘驗筆錄等不同是一種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根據一定的專業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方法通過分析與論證來確定當事人是否應當承擔一定責任的公文書證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也不能直接設立、變更和消滅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其性質屬于證據類型中的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
交通事故認定書本身并非行政決定而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做出行政決定所依據的主要證據。
自2004年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將原“事故責任認定書”表述修改為“事故認定書”之后處理民事案件中交通事故認定書定性為民事證據這一理念已逐漸被業內普遍認同作為交警對交通事故的處理意見書其依據的法律規定及原則與民事訴訟中的損害賠償不同其責任認定不能等同于民事賠償中的責任分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損害賠償問題提起民事訴訟的以及人民法院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公安機關所作出的責任認定、傷殘評定確屬不妥則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案件事實作為定案的依據”
交通事故認定書中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主要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在分析判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與民事審判中分析判斷侵權案件適用全部民事法規進行分析有所區別而且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歸責原則與民事訴訟中侵權案件的歸責原則不完全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