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酒精含量達到125受到什么處罰

導讀:
醉駕酒精含量達到125受到什么處罰一、醉駕入刑標準201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那么醉駕酒精含量達到125受到什么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醉駕酒精含量達到125受到什么處罰一、醉駕入刑標準201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關于醉駕酒精含量達到125受到什么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醉駕酒精含量達到125受到什么處罰
一、醉駕入刑標準
201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二、醉駕入刑處罰條例
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為保障法律的正確、統一實施,依法懲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偵查、起訴、審判實踐,制定本意見。
三、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四、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五、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六、公安機關在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時,對查獲經過、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和抽取血樣過程應當制作記錄有條件的,應當拍照、錄音或者錄像有證人的,應當收集證人證言。
七、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八丶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