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應該怎么辦

導讀: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對事故作出責任認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支隊法制科申請重新認定支隊法制科受理后30日內作出重新認定。因交通事故屬侵權行為因此侵權行為地對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轄權。那么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應該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對事故作出責任認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支隊法制科申請重新認定支隊法制科受理后30日內作出重新認定。因交通事故屬侵權行為因此侵權行為地對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轄權。關于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應該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一、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立即打“122”電話報警聽候處理。
二、公安交警部門接報后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取證恢復交通。
三、經現場勘查不屬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結論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屬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立案調查。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交通事故車輛、物品、尸體、當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狀態及有關道路狀態進行檢驗或者鑒定。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知死者家屬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0日內辦理喪葬事宜并通知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預付傷者的搶救醫療費及事故責任保證金如不預付則暫扣車輛直至事故處理結案。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對事故作出責任認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支隊法制科申請重新認定支隊法制科受理后30日內作出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為最終認定。
如果對方全責請注意不要輕易讓對方離開讓對方聯系保險公司問是否要來看現場(大部分保險不看現場的忙不過來)如果來看那就一起等到他們過來看如果不來看或已看完要求對方保險公司到自己指定的修車地點去定損。
這時拉上對方司機直接去你修理車的地方(比如4s)讓對方保險公司定損并開定損單修車方接受此價格認為可以修以后讓修車方開具修車發票這時要求對方司機付掉錢并拿走發票、定損單他再拿著這發票和定損單去他的保險公司換錢。
假如對方沒有跟你一起去修車的地方并付錢那一定要記下對方詳細資料并確定為真的因為你修好車以后必須讓對方來墊付修車費用你再給他修車發票和定損單這是比較麻煩的事情費時、費力。
如果是你全責那主動權就在你手里了處理流程參考對方全責(主要還是個看現場、定損)當然希望大家積極配合對方該墊付的時候就墊付反正最后保險公司都會認賬的。
相關知識注意事項
交通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及不服責任認定時的救濟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機構為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其在接到事故報警后處理流程一般包括下列幾個方面
首先是現場調查、取證
其次是檢驗、鑒定即對涉案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速度、痕跡、物品甚至是道路狀況等進行檢驗、鑒定在該階段出于鑒定需要一般會對事故車輛進行扣押扣押期限截止鑒定報告出具后5日
最后根據上述證據及相應鑒定報告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如事故雙方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且復核以一次為限。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或者對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復核不服時不得就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責任認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相應交通事故賠償訴訟中可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73條規定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開交通事故證據材料同時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5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的若干規定第59條要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交通警察出庭接受質詢。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涉訴時的管轄法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事故發生地、車輛最先到達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因交通事故屬侵權行為因此侵權行為地對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轄權。
被告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其住所地為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如被告為公民的其住所地為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地。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