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可以判監外執行嗎

導讀:
醉駕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33條之規定涉嫌醉酒駕駛依法應處最多六個月的拘役并處罰金。拘役可以監外執行也可以在看守所執行。此類犯罪可以爭取緩刑。第九十一條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那么醉酒駕駛可以判監外執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醉駕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33條之規定涉嫌醉酒駕駛依法應處最多六個月的拘役并處罰金。拘役可以監外執行也可以在看守所執行。此類犯罪可以爭取緩刑。第九十一條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關于醉酒駕駛可以判監外執行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醉酒駕駛可以判監外執行嗎
可以通過努力去爭取。醉駕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33條之規定涉嫌醉酒駕駛依法應處最多六個月的拘役并處罰金。拘役可以監外執行也可以在看守所執行。此類犯罪可以爭取緩刑。
刑法對醉駕的處罰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一條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第五款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相關司法解釋對醉駕的處罰
二、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四、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五、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