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防范欠債人沒錢還債

導讀: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欠債人沒有按時還債怎么辦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經調解達成協議后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對于簽訂協議后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那么怎么防范欠債人沒錢還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欠債人沒有按時還債怎么辦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經調解達成協議后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對于簽訂協議后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關于怎么防范欠債人沒錢還債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怎么防范欠債人沒錢還債
可以采用抵押借款的方式來防范。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間的借款要慎重。借錢給人必須了解對方的資信情況就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通有無、如果數額較大的話除立借據外也要盡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擔保或以一定財產作抵押這樣就可減少風險。
欠債人沒有按時還債怎么辦
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1、按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
追討債務的方法
1、和解法。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
如果該債權有抵押擔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債權人可與抵押人或者保證人進行協商也可請第三者“牽線搭橋”使抵押人以足額的抵押資產抵償債務或者由保證人來代償債務。協商解決債務糾紛應遵循以下原則1.平等自愿2.合乎法律法規規定3.不損害國家、社會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調解法。債權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怨仇并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申請調解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l.有明確的被申請調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況。
2.有具體的調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請人履行還款義務等。
3.有提出調解申請的事實依據如借款合同、擔保協議等。
4.該糾紛屬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受理范圍。經調解達成協議后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對于簽訂協議后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
4、仲裁法。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
申請書要詳細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情況及事實理由。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具有較強的保密性當事人之間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性。另外申請仲裁的費用一般比提起訴訟的費用低。
5、訴訟法。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復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訴訟的優勢表現在
1.法院處理債務糾紛是最終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解決方式。
2.訴訟時限受法律的嚴格限制。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訴狀或口頭起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審審理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也可延長6個月不服第一審判決的當事人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第一審裁定的當事人須在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民事案件的二審審理期限為3個月。法院判決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