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分配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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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與工傷的雙倍賠償(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許瑞林律師
交通事故與工傷的雙倍賠償(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內容:《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履職過程中,女導游因交通事故死亡。那么交通事故與工傷的雙倍賠償(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許瑞林律師
2021.12.06816人收看 -
王學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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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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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撫養費一次性付是合法的嗎
趙金保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工亡撫養費一次性付是合法的嗎
內容: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工廠所在地設區市的人民政府確定。那么工亡撫養費一次性付是合法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趙金保律師
2022.02.121051人收看 -
李孟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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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撫養費在法律上是如何進行規定的
林艷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工亡撫養費在法律上是如何進行規定的
內容:工亡撫養費在法律上是如何進行規定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因公死亡獲得賠償的標準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那么工亡撫養費在法律上是如何進行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艷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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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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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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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賠償100萬親屬怎么分配
張嘉娛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工亡賠償100萬親屬怎么分配
內容: 在某些不幸的情況下,公司員工可能會因為工作相關的事故而去世。這種情況下,公司通常會需要向員工的家屬支付一定數量的工亡賠償金。然而,將這筆錢分配給家庭成員可能并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在本文中,我們將詳細探討如果工人在工作中去世,100萬的工亡賠償應如何分配。
張嘉娛律師
2023.05.2935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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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認定賠償明細_工傷死亡賠償明細
張蕓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工傷死亡認定賠償明細_工傷死亡賠償明細
內容: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適當延長停工留薪期,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浙江職工工傷死亡的,賠償明細如下: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張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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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金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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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任冰峰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工傷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內容:工傷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在工亡賠償金規定籠統,又未指明享受對象時,容易出現工亡賠償金分配爭議。然后,再算出各個供養親屬應得的撫恤金,對于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則參照法定繼承,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進行平均分配。在工亡賠償金高于或低于實際應得工亡賠償金的情形下,應先扣除喪葬費,然后按照依法計算的撫恤金和工亡補助金的比例,來分割供養親屬撫恤金與工亡補助金。工傷死亡賠償金各部分的性質喪葬補助金用于工亡職工的喪葬支出,所以喪葬補助金無須在工亡職工親屬之間分配。那么工傷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任冰峰律師
2022.02.03975人收看 -
郭銘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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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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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工傷喪葬費如何做賬
馮清琴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公司員工工傷喪葬費如何做賬
內容:公司員工工傷喪葬費如何做賬員工喪葬費應屬福利費,應付福利費從2007年1月1日起不再按工資的14%提取,可以在職工薪酬據實列支發給員工喪葬費時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貸:現金按受益對象分配時借:管理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工傷賠償《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那么公司員工工傷喪葬費如何做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馮清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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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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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亡一次性死亡賠償金
段建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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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亡一次性死亡賠償金
內容:2023年,由于工作安全問題,許多工人在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導致死亡。此時,工人家屬需要知道他們有權利獲得賠償金,以幫助他們度過困難的時期。在中國,工亡一次性死亡賠償金是由政府規定和支付的,是一種法律保護機制,可以幫助家庭在工人不幸去世后得到安撫。然而,很多家庭可能不了解如何行使維權。在這篇文章中,我們探討工亡一次性死亡賠償金的含義和各種細節。
段建國律師
2023.06.21228人收看 -
陳宗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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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確定:985660元|全國統一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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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確定:985660元|全國統一
內容:因此,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23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 49283×20=985660元▋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工亡的認定:認定工亡一共有九種法定情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規定):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李維律師
2023.03.176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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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賠償金妻子會多分嗎
邢穎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死亡賠償金妻子會多分嗎
內容:死亡賠償金妻子會多分嗎協商處理。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參照《民法典》規定處理,死者父母、妻子、子女同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應享有同等的繼承份額,如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話,在分配時還應多分。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對此,以賠償撫慰金作為救濟的主要方法,輔之以財產損失應予賠償的方法,是最好的選擇。請求權人的范圍,以死者死亡時為限,包括胎兒在內。上述三種情況,撫慰金賠償請求權由權利人專有行使,均為專屬權利。那么死亡賠償金妻子會多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邢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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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瑞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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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賠償金
許瑞林律師
一次性工亡賠償金
內容:《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那么一次性工亡賠償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許瑞林律師
2022.01.0912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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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有哪些
楊一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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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有哪些
內容: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對工亡職工直系親屬的物質補償,因此,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應參照法定繼承的規定,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平均分配。那么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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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3650人收看 -
陳明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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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分配司法解釋
張旭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分配司法解釋
內容: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公式: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依據國家統計局《中華人民共和國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6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比上年增長7.8%。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3616元20=672320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分配司法解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旭律師
2022.01.09707人收看 -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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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賠償金判決書
郭銘芝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一次性工亡賠償金判決書
內容:工傷死亡賠償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工傷死亡賠償金包括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工傷死亡賠償金計算方法如下: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那么一次性工亡賠償金判決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郭銘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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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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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賠償協議由哪些人簽字
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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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賠償協議由哪些人簽字
內容:工傷死亡賠償協議由哪些人簽字需要由分配權的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代表簽字。職工因工死亡獲得賠償,不是死者的遺產,是對近親屬財產損失的補償,因此,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僅可以參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對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分配,司法實踐中,一般是參照民法典關于繼承人的范圍確定,考慮與受害人的關系、勞動能力及共同生活緊密程度,照顧婦女兒童的原則確定。因此,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近親屬達成的工傷賠償協議書,享有分配權的是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由所有有分配權的近親屬簽字,也可以由近親屬授權的代表簽字。那么工傷死亡賠償協議由哪些人簽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黃東潔律師
2022.02.04631人收看 -
吳夢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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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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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家案件在調解中為避免今后再出現糾紛,例如“離婚后財產糾紛”,最好加一項兜底條款,“雙方自此再無其他爭議,全部爭議一次性解決完畢”林艷英 190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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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他們同樣享有受撫養權、教育權、繼承權等各種法定權利。幫助母親獲得非婚生子的撫養權,獲得一次性撫養費38萬元,希望小朋友快樂健康成長,未來無限精彩!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117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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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他們同樣享有受撫養權、教育權、繼承權等各種法定權利。幫助母親獲得非婚生子的撫養權,獲得一次性撫養費38萬元,希望小朋友快樂健康成長,未來無限精彩!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 92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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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生前與父母同住并進行照顧,在法定繼承分配遺產時,最終法院予以支持多分遺產,既是權利義務對等的體現,也彰顯傳統孝道及弘揚社會核心價值觀。
元甲婚姻家事 21評論 -
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700評論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婚內財產協議 178評論 -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師 113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