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第二天可以取到車嗎

導讀:
醉駕車被扣了什么時候可以去拿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對扣留的車輛,當事人接受處理或者提供、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經核實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退還,所以只有在保留證據或者是處罰完畢以后方可取回機動車,當然了如果警察保留證據的過程中涉及到證據不足的話可以繼續扣留機動車輛用于收集證據,這個過程大概需要在三十天內完成檢驗,然后在五天內把車還給車主,醉駕可以先把車輛取出來,也就是說公安機關扣車輛是用于刑事案件偵查然后會將駕駛的車輛作為證據予以暫扣,只要警察保留證據以后,那么就可以將車輛放行,然后車主就可以到公安機關要求將車輛返還,的司機,喝完酒開車結果路遇交警,車被扣留了,那么酒后駕駛車被扣了該怎么處理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醉駕情節比較輕微、不嚴重的話,那么車輛車輛在保留完證據以后同時車主繳完罰款就可以領回車輛了要是車主涉及到的醉駕情節相對嚴重的話,就需要等到拘役后并繳完罰款才可以把車輛取回,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就是,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會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并且還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如果情節非常嚴重的話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酒駕車被扣了怎么處理?
眾所周知,喝酒是不能開車的,但總有一些“不聽話”的司機,喝完酒開車結果路遇交警,車被扣留了,那么酒后駕駛車被扣了該怎么處理呢?
一、處理扣分
先去車管所處理扣分,繳納罰款,注意:酒駕一次扣12分,罰款1000-2000元。
二、接受教育
接受交管部門的教育批評,工作人員會為酒駕者播放酒駕帶來的嚴重交通事故以及酒駕行為的教育視頻,科普交規法規等。
三、取車
處理完扣分,接受完行政處罰后,就可以將車取回來了。
醉駕車被扣了什么時候可以去拿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對扣留的車輛,當事人接受處理或者提供、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經核實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退還。所以只有在保留證據或者是處罰完畢以后方可取回機動車,當然了如果警察保留證據的過程中涉及到證據不足的話可以繼續扣留機動車輛用于收集證據,這個過程大概需要在三十天內完成檢驗,然后在五天內把車還給車主。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就是,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會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并且還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如果情節非常嚴重的話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最后吊銷的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能不能先把車取出來?
醉駕可以先把車輛取出來,也就是說公安機關扣車輛是用于刑事案件偵查然后會將駕駛的車輛作為證據予以暫扣,只要警察保留證據以后,那么就可以將車輛放行,然后車主就可以到公安機關要求將車輛返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醉駕情節比較輕微、不嚴重的話,那么車輛車輛在保留完證據以后同時車主繳完罰款就可以領回車輛了要是車主涉及到的醉駕情節相對嚴重的話,就需要等到拘役后并繳完罰款才可以把車輛取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