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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鑒定一般是需要四十五日內出結果?!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鑒定并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可以向雙方當事人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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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在緊急情況下搶救垂?;颊呱臅r候采取緊急醫學措施給患者造成了不良后果的;2、在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3、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醫療事故:1、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颊呱扇【o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蛘呋颊唧w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3、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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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的材料?!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療機構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3、搶救急?;颊撸谝幎〞r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5、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關的其他材料。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醫患雙方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導致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不能進行的,應當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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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明確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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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 1、可以請求醫院賠償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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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就現目前的司法實踐,發生醫療事故后的醫療機構的賠償比例主要根據醫療機構在為患者提供診療服務過程中存在的過錯程度以及過錯對患者最終的損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主要包括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輕微責任,其中全部責任賠償比例為100%,主要責任的賠償比例為60%-90%,同等責任的賠償比例為50%,次要責任的賠償比例為30%-40%,輕微責任的比例為20%以下,其責任比例僅僅是一個范圍,具體最終的賠償比例要綜合全案給出一個確定的數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1、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范的診療;2、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3、限于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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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2、衛生行政部門的處理。3、訴訟解決?!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條 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第三十五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作出行政處理。第三十六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后,除責令醫療機構及時采取必要的醫療救治措施,防止損害后果擴大外,應當組織調查,判定是否屬于醫療事故;對不能判定是否屬于醫療事故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第三十八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接到醫療機構的報告或者當事人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移送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處理:(一)患者死亡;(二)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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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新生兒醫療事故賠償的具體標準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計算?!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扶養到十六周歲。對年滿十六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二十年;但是,六十周歲以上的,不超過十五年;七十周歲以上的,不超過五年。(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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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整容醫療事故的處理方法,當事人可以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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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并不一定能夠切除干凈所有腫瘤組織的,并不是屬于醫療事故,這是手術常見的情況。《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三條 在診療護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醫療事故:(一)雖有診療護理錯誤,但未造成病員傷亡、殘廢、功能障礙的二)由于病情或病員體質特殊而發生難以預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三)發生難以避免的并發癥的四)以病員及其家屬不配合診治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第六條 根據給病員直接造成損害的程度,醫療事故分為三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病員死亡的級醫療事故:造成病員嚴重殘廢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病員殘廢或者功能障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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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發生醫療事故時,醫生是職務行為,應該找醫院,如果確實是醫生本人的責任,醫院可實行內部追懲。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并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明確同意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明確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二十條 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準,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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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畸形是在醫院治療期間造成的,還是天生的,還是其他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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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的賠償與如下因素有關:涉案醫療事故等級;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等因素。醫療事故賠償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后對患者進行的賠償。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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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賠償數額的多少也是可以計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隨意的要求賠償數額,甚至夸大賠償,賠償方也不能因為不承擔賠償或少賠償的金額。計算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發生爭議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正確處理醫療事故,保護患者和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促進醫學科學的發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第三條 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第四條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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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再由當地法院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療機構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三)搶救急?;颊撸谝幎〞r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五)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關的其他材料。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醫患雙方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導致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不能進行的,應當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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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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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的認定條件具有下列特征:1、醫療事故的主體只能是醫務人員。2、醫療事故在主觀方面,必須是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為所致。3、醫療事故在客觀上,必須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事實。4、醫療事故的對象只能是病人。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第四條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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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發生后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后或收到尸檢報告單后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其中尸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后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鑒定并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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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毀傷導致嚴重功效停滯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毀傷導致一般功效停滯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它后果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條 根據醫療機構對患者人身釀成的損害程度,把醫療事故分為四級,并對醫療事故的技術鑒定提供了參考規范。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毀傷導致嚴重功效停滯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毀傷導致一般功效停滯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它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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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小診所出了醫療事故可以起訴要求該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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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中,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為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后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但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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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一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一級傷殘,賠償指數100%;二級甲等醫療事故為二級傷殘,賠償指數90%; 二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三級傷殘,賠償指數80%;二級丙等醫療事故為四級傷殘,賠償指數70%;二級丁等醫療事故為五級傷殘,賠償指數60%;三級甲等醫療事故為六級傷殘,賠償指數50%; 三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七級傷殘,賠償指數40%; 三級丙等醫療事故為八級傷殘,賠償指數30%; 三級丁等醫療事故為九級傷殘,賠償指數20%;三級戊等醫療事故為十級傷殘,賠償指數10%?!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4、在境外就醫的。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踞t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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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醫療鑒定方面。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一律需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而一般醫療損害賠償案件則可能需要司法鑒定。在損害賠償方面。一般醫療損害賠償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最顯著區別就表現在賠償項目、賠償系數和賠償數額上的不同?!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第三條 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第四條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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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過了訴訟時效,當事人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 第二百一十九條 支付令應記明以下事項:(1)債權人、債務人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2)債務人應當給付的金錢、有價證券的種類、數量;(3)清償債務或者提出異議的期限;(4)債務人在法定期間不提出異議的法律后果。支付令由審判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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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應這樣追究犯醫療事故罪的人的刑事責任:當事人向公安機關、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讓檢察院提起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對其進行刑事處罰。行為人構成醫療事故罪,一般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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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本市受理醫療事故鑒定的有:市、縣級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以下簡稱鑒定委員會)。2、市、縣級市鑒定委員會負責受理轄區內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鑒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級衛生局醫政部門承擔。3、市鑒定委員會負責受理對縣級市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不服而要求重新鑒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圍內醫療機構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鑒定,其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局醫政處承擔?!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八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接到醫療機構的報告或者當事人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移送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處理:(一)患者死亡;(二)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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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鑒定要求具備的法定條件是:1、鑒定機構必須為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2、必須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后,主動提出申請;3、醫療事故應當尚未經其他鑒定機構受理,或未經法院判決;4、其他條件。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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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當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爭議時,當事者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在24小時之內向醫療服務監控辦公室或總值班匯報,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有關情況向監控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匯報,發生醫療事故的按規則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導致3人以上人身損害;應在12小時內向衛生行政部門匯報。2、已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行為的,當事人在按規定程序上報同時,由科室或院部組織最強技術力量,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3、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對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等引起不良反應,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醫務科,并組織有關人員會同患方對現場實物封存和啟封,需檢驗的,由雙方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4、對發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對死因有異議的,應告知患方在規定時間(患者死亡后48小時,如具備尸體凍存條件的,可延緩7日)內提出尸檢申請,拒絕尸檢的,應讓患者家屬簽字;如拒絕簽的,院方應當如實記載,并記錄在場的其他證人。5、凡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當事人必須將事情詳細經過以書面形式陳述,經科室討論,分析原因,寫出定性結論,并以書面形式在2天內交醫務科,并提交醫療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予以責任認定和提出整改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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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賠償項目主要包括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治療期間產生的醫療及用藥費用、交通費、住宿費等。醫療事故賠償項目標準一般需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予以確定。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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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的賠償范圍具體如下: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醫療費(一般按照實際支付的數額計算)、陪護費等。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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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的責任劃分主要分為以下幾種:1、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即甲等、重度殘疾的即乙等;2、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包括甲、乙、丙、丁四等;3、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4、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包括甲、乙、丙、丁四等。上述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對應人體傷殘級別的一級至十級,這就是我國醫療事故責任的劃分種類?!吨腥A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 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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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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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補償與賠償的主要區別是到底事故的責任方是誰,補償一般是法律基于公平原則而做的填補性規定,目的是填補受害人的損失,對承擔補償責任的個體并不進行否定性評價,通俗點說就是你沒做錯,但是為了公平,多少給人家受害人補償點。而賠償則是法律為了懲罰責任人而進行的懲罰性規定,目的不僅是填補受害人損失,更側重懲罰責任人,對承擔賠償責任的個體進行否定性評價。通俗點講,就是你的行為是違法的,法律通過要求你賠償,讓你以后不敢再犯。賠償責任比補償責任更重。補償責任小于等于受害人的損失,賠償責任往往超過受害人的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明確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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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生造成醫療事故之后雖然是醫院對外承擔責任,但是這并不意味著醫生能夠免除責任,如果構成犯罪的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也需要接受行政處罰?!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五條 發生醫療事故,除了醫療機構要承擔醫療事故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承擔以下法律責任:1、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2、對發生醫療事故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3、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衛生行政部門并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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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一、如果涉嫌構成醫療事故的話,必須先經過醫療事故鑒定,由衛生局組織協調。但是如果是單純的民事賠償責任,可以到醫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并在起訴后申請法院委托相關機構進行鑒定。訴訟時效只有一年。第二、關于賠償的問題。首先,須說清楚醫生未對患者說明并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事實,《侵權責任法》第55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不說明就是違法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其次,根據《最高院人損解釋》第17條規定,你可以要求醫療部門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項目,但是你必須拿出證據證明以上費用確實發生,比如病情加重后你去別的醫院就醫的發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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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構成醫療事故,但是醫院存在明顯過錯,當事人可以要求醫院進行賠償的。為了能夠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權利,建議盡快封存病歷資料,以證據保全?!夺t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 第三十六條 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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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為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后果;5、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第三條 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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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醫療事故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醫療單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犯罪對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實施了違章醫療行為的醫務人員。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主觀上對病人傷亡存在重大業務過失。在這里,本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重大過失而不是一般過失,即從主觀上過失程度之輕重來說,行為人主觀上存在嚴重過失?!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 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第五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第六條 醫療機構應當對其醫務人員進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的培訓和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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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指的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醫療責任事故其實是一種失職行為,若是醫護人員加以注意多一些責任感完全可以避免的?!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第四條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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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糾紛是不可以醫保報銷的,醫療事故跟醫保報銷沒有直接的關系,如果確定是醫療事故就應該去爭取相關的賠償。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醫療事故賠償責任的行為主體必須是醫院或者經過衛生行政機關批準或承認的各類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致人醫療事故,賠償義務主體必須是醫院,這是構成替代責任的前提條件?!吨腥A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三十七條 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2、由于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后果的;3、造成醫療責任事故的;4、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的;5、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6、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的;7、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8、未經患者或者其家屬同意,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的;9、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后果的;10、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11、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時,不服從衛生行政部門調遣的;12、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規定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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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 1、上升到醫療事故是需要鑒定的 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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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新生兒重度窒息醫療事故賠償是否屬于醫療事故,主要審查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護理活動中,是否有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的過失行為,因為違反上述規定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才屬于醫療事故?!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四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發生下列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1、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2、導致3人以上人身損害后果;3、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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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鑒定可以去醫學會,也可以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才能認定?!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鑒定工作。必要時,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復雜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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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患者可以在醫院內和解、也可以到醫調委去調解,還可以去法院起訴。這實際上涉及醫療糾紛處理的三種方式:和解、調解和訴訟。1、可以要求醫院當事科室或當事醫生,說明、解釋病情,了解醫院對患者整個診療過程,為將來訴訟或調解做好準備。2、調解,這里主要指在醫療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雙方基于自愿進行的處理。同樣此種糾紛解決方式,同樣受到賠償金額的限制,雙方分歧爭議較大,患者要求的賠償金額較高時不適用。3、訴訟是最后途徑、也是最權威的解決途徑,對爭議的處理是一錘定音的,但也是最耗時、耗力的解決方式?!吨腥A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 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第十三條 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并向患者通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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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責任原則包括如下幾種:合法原則;過錯責任原則等。但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的情形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醫療機構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需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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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療事故賠償范圍包括患者治療的費用,陪護費,住院的伙食補助費,造成殘疾后的殘疾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費,影響到正常工作的誤工費等等。對于醫療費是不包括原發病的治療費用的,只是對醫療工作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需要治療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后續還需要治療也是按照基本的醫療費用進行賠付?!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