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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女方懷孕起訴離婚不需要賠償,我國法律規定,只有以下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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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判決離婚賠償的原則分別有以下幾點:法定原則;公平原則;適當補償原則;法官自由裁量原則;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則等。法律規定離婚賠償的情形分別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其他重大過錯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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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方重婚的情況下,當事人是可以申請離婚賠償的。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婚姻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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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軌要離婚一般不可以主張賠償。但若其出軌行為構成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有離婚賠償,且標準為:物質賠償標準為實際損失,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根據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具體情節、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等因素綜合計算出的賠償數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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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賠償應滿足的條件是:1、雙方婚姻關系合法有效;2、婚姻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3、有以上過錯導致離婚;4、無過錯方才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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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上規定可由無過錯方要求離婚賠償的法定情形如下:1、存在重婚;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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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賠償的條件主要包括:1、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了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出現;2、前述情形只有一人存在;3、前述情形必須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4、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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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判決賠償款,一方拒絕支付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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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賠償不需要一次付清,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一般離婚時補償金的支付方式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必須是無過錯一方。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只能由無過錯一方向有過錯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賠償請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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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理由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損害賠償應當在離婚之后一年內提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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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起訴離婚賠償的寫法:涉案原告可以在起訴狀中明確要求被告支付賠償的訴訟請求,并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被告一方存在過錯行為進行陳述,并需要提供相關證據予以證明。若是被告確有過錯行為的,原告作為無過錯方可以獲得離婚損害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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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賠償的計算:一般是根據無過錯方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過錯方具體的損害情節、過錯方的過錯程度以及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后的感情來計算具體離婚賠償數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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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2、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或無民事行為能力者,不予辦理。4、本辦理過結婚登記的,不予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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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被請求方必須必須具有法定的過錯行為,即符合《民法典》關于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條件;因法定的過錯行為給請求方造成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物質層面的傷害和精神層面的傷害;因該法定的過錯而導致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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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理由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同時離婚損害賠償的獲賠方是無過錯的一方,如果另一方有過錯,則不能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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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我國離婚賠償標準具體如下:1、物質損害賠償的賠償一般以實際物質損失為標準;2、精神損害賠償的賠償一般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目的、方式、場合、后果、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等因素確認具體標準。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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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出軌事實原則上是無離婚賠償的。但構成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除外。因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法定理由是過錯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的,過錯方出軌不是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法定理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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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離婚賠償的賠償范圍是精神賠償以及物質賠償。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理由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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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家暴離婚賠償的數額并不固定,應根據家暴行為的嚴重性確定的,家暴行為造成的后果嚴重,那么在賠償時需要多賠一點,如果家暴行為造成的后果輕微,相應的賠償會少一點,并無明確的標準。應根據具體的情況予以判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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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賠償的法律規定具體如下:如果有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員;重婚等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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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離婚賠償請求權行使的條件是一方有法定理由,比如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還有離婚損害賠償的獲賠方必須是無過錯的一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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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賠償訴訟需注意的問題是:只有一方因為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提起訴訟要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內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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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賠償協議是具體內容如下:1、賠償權利人、義務人的基本身份信息;2、賠償范圍、數額、支付幣種、方式、地點、期限等主要內容;3、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4、其他內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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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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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一般的婚外情行為雖然有錯,但是不屬于法律上的婚姻過錯,不構成離婚賠償的依據。但是如果過錯一方的出軌行為構成婚姻法上重婚或者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只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其過錯行為,那他就屬于婚姻法上的過錯方,此時不僅可以要求過錯方給予無過錯方精神損害賠償,在財產的分配也可以偏向于無過錯方。那么離婚出軌賠償如何具體計算賠償金額呢?在實踐中,在法律規定的層面并沒有具體賠償標準,法官在判定時會考慮到過錯方給無過錯方精神和物質上帶來的傷害情況,是否給無過錯方的家人帶來傷害,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因此如果無過錯方主張賠償的話,可以從前述三個方面出發來準備證據,即自己及家人受到精神傷害的證據,能證明對方存在過錯的證據等等,據此來要求對方進行賠償。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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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家暴導致離婚的,受害人可以主張賠償。離婚時,對于財產分割的問題,人民法院會根據照顧子女和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一方存在過錯,無過錯方有權提起損害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