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轉讓可以委托代理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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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手車輛轉讓合同糾紛怎么處理一、協商解決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根據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合同仲裁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的合同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機關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后,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認真遵守。那么二手車輛轉讓合同糾紛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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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委托收款有債權轉讓的作用嗎答案是有的。委托收款的使用范圍凡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單位和個體經濟戶的商品交易?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結算方式。那么委托收款有債權轉讓的作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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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追討委托和債務轉讓的概念追討債務委托,是委托人委托被委托人以欠款委托對債務人進行追討,然后簽訂追討債務委托代理協議書。債務轉讓,是指合同債務人通過協商,將合同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承擔的行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權利、義務(一)委托人應向被委托人提供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文件,包括貿易合同、發票、提單、裝箱單、報關單、商品質量檢驗證書和買賣雙方往來的重要函電以及委托人對案情的說明。那么債務追討委托和債務轉讓的概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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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間借貸債權轉讓可以委托辦理嗎這個債權可以轉讓,也可以委托進行辦理處理。但是出借人在轉讓民間借貸時,一定要通知債務人,只要出借人按照法律約定履行了通知義務,這個債權轉讓就合法有效。《民法典》明確規定如下三種情況不得轉讓債權: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例如,涉及國家專賣產品的合同,有關方面就不能將涉及專賣產品的債權轉讓。《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那么民間借貸債權轉讓可以委托辦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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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又比如在特殊情況下,在車輛質押后質押權可以轉讓嗎?動產質權則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交由債權人占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就該動產依法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在設立動產質權是,必須注意以下幾點:1.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動產不得出質。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質權人經與出質人協商后可以轉讓質押權,未協商的,所產生的責任由質權人承擔。質權人對因轉質而發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那么車輛質押后質押權可以轉讓嗎?可以的話是否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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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機動車報廢委托書該怎么寫,代辦車輛報廢協議范本怎么寫個人機動車報廢委托書: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電話:住址: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電話:住址:茲授權依照《北京市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本市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方案的通知》之規定,代為辦理車號為:(車號)的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政府補助和企業獎勵資金申領之相關事宜。2013年1月14日,商務部網站公布了該規定。《規定》共11條,明確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的,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規定。那么機動車報廢委托書該怎么寫,代辦車輛報廢協議范本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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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轉讓報廢車輛后發生事故誰該承擔責任轉讓報車發生事故,原車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并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那么轉讓報廢車輛后發生事故誰該承擔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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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信托法》中明確規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那么委托人能否轉讓信托份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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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代理人在期限范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我均予承認。但合同實體權利仍然存在,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合同債務,這種履行即發生法律效力,所以這種債權是一種效力不完全的債權,雖然沒有強制執行力,但是還存在著債務人履行的可能性,并且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履行仍享有保持力,所以這種合同權利仍然可以成為合同權利轉讓的標的。如果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合同自然無效,合同權利的轉讓協議也因失去了其轉讓的對象而不可能發生法律效力。那么有條件限制債權轉讓委托書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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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法律意見書委托律師要花多少錢收費價格:律師函:2000~10000元法律意見書:3000~12000元債權轉讓協議書甲方(出讓方):乙方(受讓方):甲乙雙方就甲方享有的對XX公司的債權本息合共人民幣萬元依法轉讓予乙方的事宜,經過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標的債權數額甲方對XX公司享有的全部債權本金為人民幣萬元(¥萬元)、截至2010年5月1日的利息為人民幣萬元(¥萬元)。那么債權轉讓法律意見書委托律師要花多少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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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車輛合法嗎如果借款人無法進行還款時,貸款銀行或平臺債權轉讓通知借款人,如果借款人實在無力償還,貸款銀行或平臺只能講車輛進行抵押拍賣,將所得的款項償還貸款。抵押車拍賣的合法正規受法律保護的,但是抵押車的購買是無法申請過后的,不過抵押車輛的保險以及年審等問題都是能夠正常進行,這一點購買者無需擔心。那么債權轉讓車輛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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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不過戶的車可以買嗎1、正規的抵押車的意思是說借款人在銀行或者民間借貸機構借貸抵押到銀行和借貸機構的質押物,手續是全的,包括簽訂了各位公證的委托和協議。車子債權轉讓不能過戶,這有什么風險:如果車輛不能過戶,那么就存在兩種風險,一種是抵押車未經抵押人同意不得轉讓,除非你代為償還債務,另外一種是即使你取得所有權也不能對抗抵押權,債權人還可以賣你的車。債權轉讓的二手車不能過戶能年審嗎:這是可以的,二手車過戶保險是不可以缺少的,年檢時保險是有效的可以年檢。那么債權轉讓不過戶的車可以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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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委托轉讓需要債務人知曉嗎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被讓與的債權須具有可讓與性。如雇傭、委托、租賃等合同所生債權;專為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例如,競業禁止約定;屬于從權利的債權。因此,行為人要想轉讓債權,并不需要征得債務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債務人即可。那么債權人委托轉讓需要債務人知曉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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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是債權的權利之一,而債權人轉讓債權的時候,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有約定限制條件的,在限制條件達成時才能轉讓債權,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有條件限制債權轉讓的委托書該怎么寫?如果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合同自然無效,合同權利的轉讓協議也因失去了其轉讓的對象而不可能發生法律效力。那么有條件限制債權轉讓的委托書該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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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車輛債權轉讓的時間限制是什么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抵押車如何辦理債權轉讓:1:根據有關規定指出,車輛抵押在未進行登記時,抵押是沒有法律效果的,合同也是如果,所以在購買后遇到糾紛,債權人會很麻煩。那么車輛債權轉讓的時間限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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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女士于2022年1月7號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為單方事故。司機因為避讓前方車輛猛打方向盤導致史女士右肩撞到車門處,后經醫院診斷傷者傷情為鎖骨骨折。因為司機沒有買車上人員座位險,三者險也報銷不了。導致雙方談判賠償款陷入僵局。史女士無奈之下委托了我們準備走訴訟。但是漫長的訴訟時間成本另史女士也很懊惱,我們最終選擇訴訟談和解同時進行。最終經過我們跟案律師的專業和耐心的司機談判,成功說服了司機并且令傷者拿到了滿意的賠償款。
師某的愛車發生交通事故,肇事方只同意賠償修車費,不同意賠償車輛貶值損失,經過多次溝通無果后委托元甲,在元甲律師的爭取下法院全額支持了車輛貶值損失,元甲律師的專業得到了當事人的認可。
判決書無法解決的問題,一份調解書大到房產、公司股權、車輛、小到車位和倉藏間,以及如何配合變更過戶,私人物品,甚至連鑰匙都給大家分好了,就這樣還是擔心履行難的問題,如果不支付折價款,利息也提前約定了,可謂是一份完整的調解書,真正的幫助委托人解決問題??。我們始終堅持調解/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為首選,訴訟是最后一步的原則。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我們把每一次委托,都當成生命的修行,用心、專注的去做好,務必做到問心無愧、事后無悔!每次收到客戶認可的錦旗,心里都特別激動,維護當事人利益是我們最大的使命!
司法部發布律師工作指導案例 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做好新時代律師工作,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發布3篇律師代理成功的訴訟案例。 此次發布的3篇案例均為民事訴訟案例。案例一“律師代理某建設集團訴某置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案”,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涉及工程招投標、招投標過程中備案合同和非備案合同的效力之爭以及結算合同效力問題,在一審判決敗訴的情況下,代理律師圍繞結算協議的獨立性進行論證,最終贏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師代理某商業經營公司參與汪某偉訴某蔬菜集團、某蔬菜批發市場、某商業經營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再審案”,為債權轉讓糾紛案,涉及不良資產處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與公司法人的認定,律師從事實認定和二者法律適用的不同作為切入點,釋法說理,最大限度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案例三“律師代理某銀行分行參與某融資擔保公司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二審、再審案”,為執行異議之訴糾紛案,涉及在執行標的上同時存在質權與抵押權如何確定清償順序的問題,律師適用民法典以及《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論證,邏輯清晰、結構嚴謹,對相關案件的處理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國法律服務網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中搜索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