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有沒有什么方法能讓資金快速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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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監事會沒有履行職責和義務,導致公司詐騙行為的發生,監事會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監事會沒有履行職責和義務,導致公司詐騙行為的發生,監事會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案例:某市 A 公司是一家汽車銷售公司,該公司的監事會沒有履行職責和義務,導致公司總經理王某利用職務之便,虛構客戶訂單,騙取公司巨額資金后來,A 公司發現了王某的詐騙行為,并向公安機關報案,在案件審理過程中,A 公司的監事會被認定沒有履行職責和義務,對公司詐騙行為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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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如何防范注冊空殼公司集資詐騙提高警惕性:面對高利率、高回報等誘惑,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認真核實公司的真實性和資金實力,切勿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略了風險,一、什么是注冊空殼公司集資詐騙注冊空殼公司集資詐騙是指犯罪分子通過注冊虛假公司或隱瞞真實身份的方式,以高額利息、股票、基金等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二、注冊空殼公司集資詐騙的判刑標準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注冊空殼公司進行集資詐騙的行為屬于犯罪行為,總結 注冊空殼公司集資詐騙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給受害人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心理傷害,最近一起案件中,一名男子注冊了一家空殼公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進行集資詐騙,涉案金額高達數百萬元,注冊空殼公司集資詐騙如何判刑&rdquo。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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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網絡詐騙的錢能追回來嗎?這是許多受害者最為關心的問題。雖然網絡詐騙的形式多種多樣,但是只要受害者及時采取行動,并在法律的幫助下,追回被騙的錢財是有可能的。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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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首先,我們應該明確借貸行為的風險,并且盡量避免沒有借條的借貸行為,盡量通過書面合同或者借款協議來確保借貸雙方的權益,借錢沒有借條算不算詐騙借錢沒有借條不算詐騙,但需要提供其他證據來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在遇到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的情況下,沒有借條的情況下無法提供現金流的明確證據,借款人可能會面臨很大的困境,然而,即使采取了一切可能的辦法,沒有借條的借貸行為還是會面臨較大的風險和困難,在總結中,借錢沒有借條確實存在一定的風險,但并不意味著無論如何都無法要回借款,而對于貸款人來說,如果沒有借條作為證據,要追回借款也會變得困難重重。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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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境外詐騙的錢是否可以追回來需要視情況而定:(1)被騙子詐騙之后,應當保留好轉賬、聊天記錄等證據,立即報案,境外詐騙的錢可以追回來嗎1、法律主觀:境外詐騙的錢如果報警后公安機關偵破案件追回贓款的,可以追回,4、錢被轉到境外可不可以追回,需視情況而定:(1)向警方提供相應財產證據以及涉嫌詐騙人員的各種信息,錢財可能會被追回,警方將進行調查,并與國際執法機構合作,以追蹤犯罪嫌疑人和追回被騙的資金,境外詐騙的錢可以追回來嗎境外詐騙的錢追回的情況通常比較復雜,但在一些情況下是有可能實現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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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一切的違法犯罪所得是會進行追繳的,而 電信詐騙 的損失能不能追回來,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一般來說,被電信詐騙的錢是很難追回來的。在遭受到電信詐騙后首先應當及時報警,警方會全力追查,盡量追回被詐騙的數額。對于電信網絡詐騙來說,避免損失的最好方法。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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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境外詐騙的錢可以追回來嗎:境外詐騙的錢,可不可以追回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辦案機關會對違法所得進行追繳,追繳到的會退賠給受害人。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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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非法集資的錢還能要回來嗎?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對非法集資堅持防范為主、打早打小、綜合治理、穩妥處置的原則。《條例》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應當向集資參與人清退集資資金;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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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支付寶詐騙舉報成功錢能回來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支付寶被詐騙的錢能不能要回來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由支付寶公司和公安機關合作追繳相關被騙的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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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貸款詐騙罪的量刑標準: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5、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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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5、法律主觀:被朋友騙了錢應保持冷靜積極聯系朋友,如果金額巨大朋友拒不歸還是可以報警的,應盡量向警方多提供案件相關的線索以促進其偵破案件以利于被騙財物順利追回,6、被詐騙后,追回被騙的錢款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難,但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驟和建議: 立即報警:向當地警方報案,并提供詳細的詐騙經過和相關證據,2、網上被騙了錢追回來的方式是報警,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后會展開偵查,對于達到當地詐騙罪立案標準的,會作為旦猜詐騙案件立案處理。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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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集資詐騙罪主體構成的要件集資詐騙罪是指非法向公眾募集資金,通過欺詐手段獲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通過對集資詐騙罪犯罪主體法律規定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該罪行的定義和構成要件內容以及自然人和單位作為犯罪主體的法律規定,了解集資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法律規定對于防范和打擊此類犯罪至關重要,二、集資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法律規定自然人犯罪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自然人作為集資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本文將從律師的角度對集資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法律規定進行深入剖析,并通過案例加以說明。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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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款拖欠如何訴訟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拖欠工程款如何要回首先向本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根據仲裁結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對方還拒不支付,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法院判決要求對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對方還拒不支付,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將從對方銀行賬戶上直接劃走工程款交給你,或者扣押對方物品拍賣后將工程款給你,在工程建設完后工程款拿超了怎么能要回來有效的結算出來后才能確定一個工程建設所需的精確資金總額,如果已經拿超了,從誠信的角度出發對方應該自動退返所拔超出部分,以后才能更好的合作,應該知道現在的工程款一般都是有所拖欠,能夠有超那是相信且有幫忙的成分在內的,不能難為了經辦人員,否則走法律程序也是會一分不少的拿回來且要擔負訴訟費的。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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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上被詐騙的錢怎么找回來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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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絡詐騙怎么找律師追回被騙的錢對于網絡詐騙案件,受害人可以通過以下步驟找律師追回被騙的錢:1、及時報案:受害人應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并提供相關證據和信息,如聊天記錄、轉賬記錄、對方賬戶信息等,律師可以協助受害人起訴騙子,并通過法律程序追回被騙的資金,當我們不幸成為受害者時,第一時間報案、與銀行合作、尋求法律援助,以及積極參與宣傳和教育活動,這些措施將為我們追回被騙走的財富提供幫助和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對于網絡詐騙案件的追回被騙資金的過程可能會比較復雜和漫長,而且不一定能夠成功追回所有資金。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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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成功案例】合作方拖欠運輸費,中間人有連帶支付責任嗎?邢先生對如何要回運輸費心急如焚,窮盡了自己所有的辦法依然沒有要回運輸費!直到遇到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他的難題才得到了解決!天用專案組通過案件詳細分析,認為訴訟、申請財產保全是解決邢先生要賬難題的最佳解決方案,于是整理證據資料啟動立案工作。 面對庭審中王某與宋某的各種狡辯,天用律師拿出微信記錄、資金轉賬記錄、錄音等全面的證據,得到了法院的認可,法院判決王某全額支付邢先生的運費,并且支付逾期利息!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借走了上百萬人消失,能告他詐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