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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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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1、我們可以協助您幫您要回欠款。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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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您可以調整好心態,您不要總把老師對您的一些不好記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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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法占道經營的,對于違法者應該責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或者經多次警告,仍然占道經營的,給予罰款,沒收經營物品等處罰。《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1、未對設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種管線的檢查井、箱蓋或者城市道路附屬設施的缺損及時補缺或者修復的;2、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的;3、占用城市道路期滿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時清理現場的;4、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不按照規定辦理批準手續的;5、緊急搶修埋設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線,不按照規定補辦批準手續的;6、未按照批準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未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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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單位交五險退休以后能領的金額需要以實際情況為準,具體與社保繳納金額好繳納期限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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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遇詐騙,建議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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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先自行墊付醫療,待醫療結束后再通過訴訟途徑向對方維權。工傷賠償,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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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這個是要視情況而定的,一般在五年以上。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根據相關規定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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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破產案件的判決、裁定,涉及債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財產,申請或者請求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惠原則進行審查,認為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基本原則,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不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的,裁定承認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條 為規范企業破產程序,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第三條 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四條 破產案件審理程序,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第五條 依照本法開始的破產程序,對債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財產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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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處罰會被記入企業的信用信息,可能會影響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其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下列企業信息:(一)注冊登記、備案信息;(二)動產抵押登記信息; (三)股權出質登記信息;(四)行政處罰信息; (五)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前款規定的企業信息應當自產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