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最好約定雙方一人一半,寫女方名字對女方很好,但是也要約定好,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如有沒有約定按共同共有
-
答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傷,雖然發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是不能認定工傷的。《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被認定為工傷。也就是說上下班路上受到傷害要認定為工傷,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傷害的原因是發生了交通事故;該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中,本人為非主要責任。
-
答房屋抵押辦理登記的,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 的,夫妻雙方都要到場,如果不能到場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不動產可直接轉讓,無需先行注銷該不動產上的抵押權,也不以抵押權人的同意為前提(有約定除外),抵押財產過戶,不影響抵押權。
-
答可以過戶。1.在買賣時所指房子是出租還是自住,指的是在房子買賣時房子是否有租戶。如果有的話,賣家需要征求他的意見,是否購買此房,如果他要購買的話,他是比任何人都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如不購買的話,需要讓他放棄優先購買才行。這是受法律約束的。2.在買賣交易時屋內還有租戶時,必須先談好買賣交易后租戶的合同什么時候解除或續約事宜。《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
答行政拘留是關在拘留所,刑事拘留關在看守所。《拘留所條例》 第二條 對下列人員的拘留在拘留所執行:1、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給予拘留行政處罰的人;2、被人民法院依法決定拘留的人。《看守所條例》 第二條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
答可以申請。宅基地的審批是按家庭戶進行配置,一般戶的認定地方有自行的認定標準,并不是一定按照人數來認定的。一般宅基地管理中的“戶”,是指以公安機關登記的戶籍資料為基礎,同時,還要遵循以下原則:1、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間不可分戶,父母與子女之間不可分戶,未成年子女之間不可分戶。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不可分戶;夫妻離婚兩周年以上且連續兩周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離婚后一方又另行結婚的,可以認定分戶。《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
答通過虛假房產證辦理過戶登記的,依據情節進行處理,不構成犯罪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條 當事人違反本實施細則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采用提供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申請登記(二)采用欺騙手段申請查詢、復制登記資料(三)違反國家規定,泄露不動產登記資料、登記信息(四)查詢人遺失、拆散、調換、抽取、污損登記資料的(五)擅自將不動產登記資料帶離查詢場所、損壞查詢設備的。
-
答房屋被征收,所有權人有權獲得征收補償,補償內容主要有以下三項:一、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總的原則是,補償標準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其中,房屋價值還包括房屋裝飾裝修價值以及附屬于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二、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搬遷費的補償標準,根據被征收房屋的面積大小,由當地政府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房屋交付前,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支付臨時安置費的,參考當地所安置住房房屋租金的市場價格。三、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如果是征收營業用房,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補償標準。《自貢市建設征收土地補償補助安置辦法》第三十一條 依法全部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以及部分征收城市規劃近期建設控制區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涉及農村房屋拆遷的,不得采取自拆自建方式安置,由被拆遷戶從以下兩種方式中自愿選擇安置方式:1、貨幣安置被拆遷戶選擇貨幣安置的,被拆遷房屋以合法產權面積、結構為準,人均30平方米內的部分,以框架、磚混、磚木、土木(含木結構)、簡易結構的順序按重置價標準進行補償;人均3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重置價標準提高0.9倍進行補償。對被拆遷戶進行貨幣安置,除房屋按重置價補償外,還應以被拆遷戶應安置人口為準,對被拆遷戶計發購房補助。購房補助按人均30平方米計算,每平方米補助1100元。房屋重置價補償費和購房補助費由征收土地承辦單位一次性支付給被拆遷戶,由被拆遷戶自行購房安置,被拆遷房屋殘值歸征收土地單位所有。2、住房安置征收土地承辦單位或征收土地承辦單位委托有關業主依據規劃統一建設安置房用于被拆遷戶的住房安置,被拆遷房屋與安置房實行產權置換。被拆遷戶選擇住房安置的,以人均30平方米的建筑面積為安置標準,按該產權戶應安置人口計算安置面積,應安置人口為1人的,安置45平方米的成套住房1套。應安置人口在2人以上的,按實際安置人口計算安置面積。被拆遷戶在人均安置標準面積范圍內以合法產權房屋按照框架、磚混、磚木、土木(含木結構)、簡易結構的順序與安置房屋實行產權置換。每戶安置房屋建筑面積不得超過按每人30平方米計算的應安置面積。對實際安置面積超過應安置面積10平方米以內的部分按成本價由被拆遷戶補差,超出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安置當地商品房平均售價由被拆遷戶補差。被拆遷房屋經產權置換后剩余的合法產權面積按不同結構房屋重置價標準提高0.9倍補償。住房安置補償后,房屋殘值歸征收土地單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