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有房產證的,可以交易劃撥土地的房屋。但是,劃撥土地上的房屋轉讓或者轉讓時,當事人需要將有關材料帶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并繳納土地出讓金。
-
答拿取新房鑰匙需要攜帶業主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房屋買賣合同、房屋價款付結收據、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收據、完稅憑證等證件以及其他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契稅法》第十一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后,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
答交易稅的費用按車輛評估價的千分之五收取,這筆費用的承擔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1、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2、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3、機動車登記證書;4、機動車行駛證;5、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6、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
答不能賣,必須經過法院同意。 失信被執行人會被限制炒股、買房、出境等。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人民銀行、中央組織部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的《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外發布。備忘錄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炒股、出境及購買不動產等。《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第二十一條 限制購買不動產及國有產權交易。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購買房產、土地等不動產;協助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參與國有企業資產、國家資產等國有產權交易。由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資委等相關部門實施。
-
答新的教育政策有“雙減”政策。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14.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臺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并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單”制度。
-
答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