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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袁某的配偶劉某因患病前往醫院治療,經搶救無效死亡后,在當地派出所及衛生部門工作人員的主持下,召集雙方進行調解達成的補償協議,不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袁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簽訂協議前對協議內容明確知曉,對協議簽字后產生的法律后果也清楚。協議簽訂后,袁某按協議向醫院領取了補償款,因此,醫院與袁某就劉某死亡簽訂的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體現,協議已履行完畢。袁某以逼迫、顯失公平為由要求行使撤銷權,無法律依據,很難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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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某的行為符合立法本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第一項第五款之規定應被認定為自首。如何認定符合立法本意應被認定為自首的情形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考慮:首先,有自首的主觀態度,并有所證明。本案中李某主觀上具有自首的主觀態度,在悔過書中已經有所體現,有所證明,故應認定為具有自首的主觀態度。其次,已著手實施投案行為,并被公安機關掌控。投案行為多種多樣不應拘泥于形式,李某在具有自首意圖后,已經購票返程,著手實施了投案行為。同時,李某已被公安機關掌控。最后,行為產生了自首的積極效果。李某到案后積極如實地供述自己的罪行,為國家節省了司法資源,減低了社會危害性,減少了社會不安定因素,達到了自首的效果和意義,符合立法本意,應被認定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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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于實施行政處罰而沒收的財產,除依法應當予以銷毀的物品外,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而對于沒收的違法所得,則除依法應當退還、退賠的外,應當全部上繳國庫。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四條
除依法應當予以銷毀的物品外,依法沒收的非法財物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必須全部上繳國庫,任何行政機關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
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不得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考核、考評直接或者變相掛鉤。除依法應當退還、退賠的外,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返還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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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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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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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向法律維權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勞動爭議法律援助,勞動者在提出勞動爭議法律援助申請的同時,要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在法定的勞動仲裁申請時效之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此外,新法還規定了幾種特殊情況下仲裁時效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1)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3)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第十一條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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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負責執行的縣級公安機關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核實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的身份以及相關材料,并報告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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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上海市2020年喪葬費標準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3、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于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于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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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緩刑外出申請書申請書需要寫好日期,申請人,申請事項,申請的事實和理由等等,同時準備好相關材料依法申請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實施辦法》 第二十五條 緩刑、假釋的社區矯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假釋建議書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作出裁定: (一)違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節嚴重的; (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或者接受社區矯正期間脫離監管,超過一個月的; (三)因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機關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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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先補償后搬遷不是原則,而且法律規定。如果有地方規定違反上述規定做出與之違背的條款都是無效的。也是不能夠施行的。如果征收部門沒有書面規定先拆遷后補償,而且在實際操作中讓被拆遷人先搬遷后補償也是完全違背法定程序的,屬征收違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1、國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3、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4、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