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轉讓合同無效應作以下處理:1、當事人存在過錯的,應當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2、當事人因履行轉讓合同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或者折價補償;3、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答合同違約的起訴流程是:首先,要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被告;被告提交答辯狀;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答行政訴訟的最長時效是不能超過二十年。該訴訟時效僅適用于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如果當事人超過二十年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會予以立案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答《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于故意毀財的處罰規定:一般對行為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對行為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
答如果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決定書不服的,在六十日內能申請行政復議,但是行政機關作出該行政決定書的行為必須是具體的行政行為,才在行政復議機關受理復議申請的范圍之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
答就行政處罰決定而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如下:在履行期限屆滿后,先由行政機關催告當事人履行;如果當事人仍未履行的,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執行;然后由法院決定是否受理;如果決定受理的,再予以執行;最后將執行結果告知申請人。如果不予受理的,則裁定不予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四條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對象是不動產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答強制執行案件已經立案的,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等措施來進行執行。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強制執行的裁定,但在執行時,必須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
答職務侵占罪量刑具體細分成以下標準:1、構成職務侵占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者拘役,并處罰金;2、犯罪數額達到巨大標準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犯罪數額達到特別巨大標準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
答行政訴訟時效有以下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先申請復議再起訴的,訴訟時效是十五日;直接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是六個月;而不動產案件的最長訴訟時效是不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的最長訴訟時效是不超過五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答您好,建議聯系銀行協商還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