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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直接訴車主承擔保險公司不包含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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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輕微交通事故可以走快速理賠渠道,既有第三方介入幫助你們定損,費用還不用你們出,這樣更安全。 如果雙方協商處理,可以寫份和解協議,約定相互之間如何賠償、折抵。但這種協議如果顯示公平,一方仍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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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分析:當時沒有報交警嗎?如果報警了,可以去交警隊調取如果還需要進一步咨詢,您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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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如果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過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具體情況依照交警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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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飲酒的多少,酒駕被抓的次數,所駕駛的機動車類型,有不同程度的處罰。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駕駛機動車的,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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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情況下:現場調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二十四條 第二款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具備當場制作條件的可以當場作出道路責任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具備當場制作條件的,交警應當在三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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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情節嚴重輕重而分,有的只是罰錢,而有的就要拘留,一般是7天,不會超過15天。而對于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四條 人犯與其居住在境內的近親屬通信,須經辦案機關同意,要求會見的須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的主管局、處長批準。第三十五條 會見人犯,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會見時,應當有辦案人員和看守干警在場監視。對外國籍人犯,少數民族人犯和聾啞人犯,還必須由辦案機關聘請翻譯人員在場。會見中,嚴禁談論案情,不準使用暗語交談,不準私下傳遞物品。違反規定不聽制止的,應即責令停止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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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一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死亡,他的親屬就有權向肇事方索要死亡賠償金。但對于大多數人而言,并不是很清楚應該如何計算車禍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二十年。關于死亡賠償金是否屬于死者的遺產,是目前我國司法實踐中頗有爭議的問題,我國很多法律法規,雖然規定了死亡賠償金,但這些規定對賠償金的性質及歸屬并沒有明確。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條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第四條規定: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從法律對死亡賠償金的規定分析,它既不是對死者財產損失的賠償,也不是對死者生命的賠償,也就是說死亡賠償金不是對死亡者本人的賠償,因此,該賠償金不應認為是死者的遺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被保險人死亡后,在沒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現法定情形時,保險賠償金為遺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死者死亡后,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來繼承賠償金 ,第二順序繼承人比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不再參與分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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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不是行政行為,因此,不能申請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既不能進行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那該如何處理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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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地域管轄分為一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一、一般地域管轄,行政訴訟一般地域管轄,是指以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所在地為標準來確定行政案件的管轄法院。相關法律規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特殊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是相對于一般地域管轄而言的,是對一般地域管轄的例外規定。相關法律對特殊地域管轄作了專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審判工作的實際情況,確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行政案件。第十九條 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條 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