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對刑事責任年齡做了具體規定: 一、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三、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五、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您好,建議您報警處理
-
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建議向平臺舉報。信息太少很難查到對方信息。
-
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1、你好,需要看辱罵造成的后果。辱罵他人后果輕微的,不構成犯罪,會遭到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罵的內容屬于虛構,可以構成侵犯名譽權,能構成誹謗或者侮辱,對被害人造成一定影響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追究對方侵權責任,要求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公然侮辱他人造成嚴重后果的,涉嫌侮辱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