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依舊法院文書給付即可
-
答建議收集相關證據,起訴處理
-
答您的情況比較不利。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父母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尊重其真實意愿。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你好,老人去世后,遺產應按下列情況來進行分配:如果被繼承人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遺囑,就按遺囑中所指定的內容來分配遺產,如果遺囑無效或者是沒有遺囑,就按法定繼承處理。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第二款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
答你好,請詳細描述你的情況
-
答你好,當時這個撫恤金是協議分配的還是按繼承分配的,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
-
答親生父母不能要求被送養的孩子履行贍養義務。根據法律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民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
答合同中的部分規定違背法律的,那么這部分合同無效,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法律效力。對于合同其他有效、具有法律效力的部分,當事人應該繼續履行有效的部分,否則就會承擔合同的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答離婚協議書可以撤銷。如果離婚后男女雙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銷離婚協議書中的財產分割約定,可以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或者撤銷分割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