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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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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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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配合單位離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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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調崗,需要經過勞動者的同意,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于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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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的你想問關于孩子撫養的什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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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需要均分私自轉讓土地的費用。一人私自轉讓土地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對于個人違法所得不得進行均分。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條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通過出讓、轉讓使用權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農業建設,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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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買房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手續是:向銀行提出書面借款申請,提交身份證、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和完稅證明等有關資料,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委托扣款協議后開立賬戶,經貸款行同意支用公積金貸款。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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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收房屋時所有權人不在本地的可以委托第三人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不影響房屋征收補償款的發放。房屋的所有權人應在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上親自簽名,無法親自簽名的應出具授權簽名委托書。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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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不當履行中的保全措施主要包括:依法應由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和行使撤銷權。代位權是指在債務人影響債權人到期債權實現時,依法向法院請求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而撤銷權是指在債務人不當履行時,依法申請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第五百三十九條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四十條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