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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剛拿的駕駛證當然可以扣分,持有C證的,只要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達到12分就可以繼續使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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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對租入的辦公室進行裝修,所取得的裝修費用專用發票,只要該辦公室不是用于公司對租入資產裝修所取得的專用發票不屬于不動產分期抵扣的范疇,可以一次性抵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1、工資、薪金所得;2、勞務報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5、經營所得;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7、財產租賃所得;8、財產轉讓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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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核算銷售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賬憑證。其他聯次用途,由一般納稅人自行確定。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三聯:發票聯、抵扣聯和記賬聯。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賬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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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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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國家規定:離職獲得的經濟補償金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才需要征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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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繼承父母房產是不需要交稅的對于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對于法定繼承人的繼承,繼承人需要交納的稅費包括:公證費、房屋評估費、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中國現在還沒有遺產稅,繼承住房,只要辦理繼承公證即可,不用交稅。2、個人向他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包括繼承、遺產處分及其他無償贈與不動產等三種情況,在辦理營業稅免稅申請手續時,納稅人應區分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材料:(1)屬于繼承不動產的,繼承人應當提交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2)屬于遺囑人處分不動產的,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須提交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以及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3)屬于其它情況無償贈與不動產的,受贈人應當提交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3、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審核上述材料,資料齊全并且填寫正確規范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后退提交人,將有關公證證書復印件留存,同時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4、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后,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在計征個人受贈不動產個人所得稅時,不得核定征收,必須嚴格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征收。5、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在繳納契稅和印花稅時,納稅人須提交經稅務機關審核并簽字蓋章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稅務機關(或其他征收機關)應在納稅人的契稅和印花稅完稅憑證上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在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中簽字并將該表格留存。6、稅務機關應積極與房管部門溝通協調,爭取房管部門對持有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契稅完稅憑證的個人,辦理贈與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對未持有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契稅完稅憑證的個人,不予辦理贈與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綜上所述,遺囑繼承人向稅務機關提交遺囑公證書后,可以免交營業稅,受贈人再次轉讓不動產的,應當按照稅法規定繳納20%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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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注冊地和經營地不一致不可以。公司注冊地址和經營地址不一致也就會形成異地經營,我國在法律上明確規定了禁止企業異地經營所以異地經營這種情況是不合法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個。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按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條 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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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是簽字復印的,如果與原件一致,并且法律無規定,或者當事人無約定要加蓋印章或者重新簽字的,是有效的。但是復印件的證據效力,相對于原件而言,較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或者報酬;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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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個人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養老保險個人部分和醫療保險這兩部分。具體流程如下: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繳費標準: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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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未成年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沒有作出限制性規定。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成為公司股東,其股東權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九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這是為了便于公司設立責任的承擔和公司經營管理的參與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