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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判緩刑除了黨政領導職務、參軍、大公司的領導等法律不允許,其余工作都可以從事。緩刑期間要遵守以下規定:1、遵守考察機關會客的規定;2、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3、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4、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3、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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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間借貸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個月內審結,判決生效后,兩年內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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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16個月;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六級傷殘為十八個月的本人工資;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六級傷殘為三十四個月的本人工資;4、其他費用根據實際確定。需要注意,六級傷殘職工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適當安排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六級傷殘職工勞動、聘用合同終止或者依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除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終結工傷保險關系。《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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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據此,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將會被征收社會撫養費,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要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要給予紀律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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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這是我國刑法免予刑事處罰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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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企業發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組以及跨省變更等事項,企業性質由內資變為外商投資或由外商投資變為內資的,繼承原資質的企業應當同時申請重新核定,并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申請辦理資質。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