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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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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汽車的報廢年限規(guī)定: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規(guī)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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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先去市(區(qū))人事托管中心看看。如果沒有,可在破產企業(yè)檔案已經移交檔案局的情況下,去市(區(qū))檔案局查詢。人事檔案是企業(yè)人事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黨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記載個人經歷、政治思想、品德作風、業(yè)務能力、工作表現(xiàn)、工作實績、工資待遇等內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fā)的重要依據,是反映個人成長歷史的憑證和依據,應由公司人力資源處人事檔案室集中統(tǒng)一管理。《調檔通知》調出人員要求轉遞檔案,必須經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同意簽署意見方可轉出。有關部門同時把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體檢表或技術檔案轉入人事檔案室,由人事檔案室統(tǒng)一轉遞。檔案轉出后,逾期一個月未見對方退回回執(zhí)應寫信催回,以防丟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shù)模谵k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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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先由轎車的強險在無責任限額內賠償電瓶車的損害。二,剩下的所有費用,由電瓶車承擔。如果有商業(yè)保險,按保險合同的具體約定賠付。《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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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是指:(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法律依據: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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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車險脫保一年可以交。但車險脫保6個月以上的,視同新車承保,無賠款優(yōu)待系數(shù),客戶忠誠度系數(shù)不得使用,同時保費還可能會上浮。因此,車主如果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在保險期結束前正常投保,那么首先要確保,在車險斷檔期不能駕駛車輛上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五條 保險公司可以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 為了保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實行,國務院保險監(jiān)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 除保險公司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第六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實行統(tǒng)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國務院保險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保險費率。 國務院保險監(jiān)督管理機構在審批保險費率時,可以聘請有關專業(yè)機構進行評估,可以舉行聽證會聽取公眾意見。第七條 保險公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應當與其他保險業(yè)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 國務院保險監(jiān)督管理機構應當每年對保險公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情況進行核查,并向社會公布;根據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的總體盈利或者虧損情況,可以要求或者允許保險公司相應調整保險費率。 調整保險費率的幅度較大的,國務院保險監(jiān)督管理機構應當進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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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酒駕出車禍這樣處罰: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2、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3、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按照交通肇事罪給予刑事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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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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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如果交通事故中有逃逸、檢驗和鑒定等情形發(fā)生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實有可能在一個月內做不出責任認定;2、如果公安機關違反規(guī)定,遲遲不做出責任認定,可以向上一級的部門或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舉報;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發(fā)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第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xiàn)場督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錯誤應當及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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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一定,根據公司規(guī)模大小而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監(jiān)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shù)較少或者規(guī)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jiān)事,不設監(jiān)事會。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jiān)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shù)較少或者規(guī)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jiān)事,不設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監(jiān)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jiān)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jiān)事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監(jiān)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會議;監(jiān)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監(jiān)事共同推舉一名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會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