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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兩周歲以內的孩子原則上隨母方生活,誰先提出離婚不影響財產的分割,房子由你們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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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需要等待判決確定撫養權歸屬,這種情況對你沒有不利。至于撫養權確定后,另一方還是享有探望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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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們你有證據證明給付的彩禮造成你家庭生活困難或雙方領取結婚后,未同居,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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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是可以通過遺囑的方式將房產贈予給你父親的朋友,如果沒有遺囑你是可以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位優先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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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知陳先生與該婚慶公司事前有沒有簽訂合同,要是有合同的話,應依據合同賠償損失。若事前沒有文字合同進行約定,口說無憑,陳先生與婚慶公司交涉未果只得帶著遺憾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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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訴訟離婚。《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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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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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當然屬于。“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即只有配偶和三代內的直系血親。配偶是直系親屬,直系親屬的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1、“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進行的收集證據、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2、“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3、“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4、“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5、“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為參加訴訟的人;6、“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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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但是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再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2、項、第3、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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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協議應該在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之前簽好。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