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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勞動合同到期是屬于合同終止的形式之一的。如果因用人單位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且若勞動者不愿終止合同,用人單位有履行能力而不續訂合同的,應當按照前述標準的二倍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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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般是不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的情形分別有: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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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挪用公款罪構成既遂的判刑規則:1、房挪用公款罪構成既遂的,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屬于犯罪情節嚴重情形的,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犯罪數額巨大且拒不退還的,則應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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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簽訂合同失職被騙罪的犯罪構成主要包括:1、簽訂合同失職被騙罪的主體為國有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2、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3、侵害的客體是國有單位的財產權益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4、客觀方面由行為人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構成。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條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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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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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關于辭職的具體規定如下:勞動者辭職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與單位解約,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其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