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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程造價就是指工程的建設價格,是指為完成一個工程的建設,預期或實際所需的全部費用總和。從業主(投資者)的角度來定義,工程造價是指工程的建設成本,即為建設一項工程預期支付或實際支付的全部固定資產投資費用。這些費用主要包括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建筑工程及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建設期利息、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這項費用目前暫停征收)。盡管這些費用在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中,按照新的財務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核算新增資產價值時,并沒有全部形成新增固定資產價值,但這些費用是完成固定資產建設所必需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工程造價就是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從承發包角度來定義,工程造價是指工程價格,即為建成一項工程,預計或實際在土地、設備、技術勞務以及承包等市場上,通過招投標等交易方式所形成的建筑安裝工程的價格和建設工程總價格。在這里,招投標的標的可以是一個建設項目,也可以是一個單項工程,還可以是整個建設工程中的某個階段,如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建設項目的設計,以及建設項目的施工階段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八條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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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住房公積金狀態顯示銷戶未結算的意思:職工已申請辦理了銷戶提取業務,但還未進入結算流程。結算需要3個月的時間,中心結算后,會將款項劃入職工的聯名卡儲蓄賬戶。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于商業性貸款;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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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沒有,工齡工資是用人單位工資分配形式中的組成部分,工資是勞動報酬,職工退休之后,不再提供勞動,沒有工資,自然不存在工齡工資補發的問題。職工退休之后,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發放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按照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確定。如果職工在職時,所在單位和本人依法繳費,工齡就是繳費年限。《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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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于戶口已經遷出的(比如出嫁女、大學生等),或者人不在本村而戶口在本村的,是否分發補償款,是由村集體組織成員集體協商決定的,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以戶口為基本原則,在此基礎上,對戶口遷出的、戶口未動而人不在本村的、甚至是個別未出生或已死亡的等各種具體情況,制定出不同的分配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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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人民法院不可以執行宅基地。但是人民法院可以執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 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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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是業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