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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倉儲用地一般屬于工業用地的性質。倉儲用地指的是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地方的儲備、中轉、外貿等各種倉庫、材料堆場及其附屬設備等用地。在城市規劃中,倉儲用地是指城市中專門用作儲存物資的用地,主要包括倉儲企業的庫房、堆場、包裝加工車間及其附屬設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整治和資源環境保護的要求、土地供給能力以及各項建設對土地的需求,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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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東代位訴訟的條件具體包括:1、公司不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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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法人依據法律的明確規定只能有一個,不可以是另一個公司。公司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公司法人應當依法成立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不能與另一個公司相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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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多個繼承人股權的繼承方式:1、公司章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2、多個繼承人屬于同一順序的,一般應當均等分割股權;3、符合法定條件或者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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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東抽逃出資要承擔以下法律責任:依法應承擔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的責任。我國法律規定,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五條
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二百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一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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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違約是可以起訴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中如果約定了違約責任的,按照合同約定的責任來承擔;如果沒有約定的,則受損害方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等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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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協議有錯別字的不一定有效。如果協議中的錯別字不嚴重到引發歧義、誤解的就有效。只有具有法定無效情形或者對合同內容有實質性影響的錯誤才會影響合同效力,其余情況下依法訂立具備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自成立后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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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的擔保,通常指的是確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法律措施。合同的當事人可以依法設立擔保物權,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當事人也可以約定定金作為合同的擔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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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簽訂的合同需要具備以下內容:1、雙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2、合同的標的、質量、數量;3、價款或報酬,及其支付方式、期限、地點;4、違約責任以及解決爭議的方法;5、當事人的簽字、日期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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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二手房屋買賣合同的寫法:1、應寫明協議雙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姓名、性別、聯系方式、地址等);2、寫明標的房屋的價格、數量、質量;3、寫明履行方式;4、寫明給付期限;5、寫明違約責任以及解決爭議的辦法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