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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又結婚了,戶口本上離異能改;否則,不能改。需要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派出所辦理戶口本信息更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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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被起訴不一定要寫答辯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jù),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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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對馳名商標的限制規(guī)定:首先是商標限制,經(jīng)認定或認可的馳名商標的內容是確定的,既不得擴大也不得改變次是商品或服務項目的限制,馳名商標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的關系是恒定的,不得隨意擴大商品或服務的范圍次是時間的限制,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馳名商標保護期限,但馳名商標不應當是終身的,應當是動態(tài)的和變化的,而且,以注冊為認定前提的馳名商標還應在注冊商標有效期限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jīng)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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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可以約定財產的歸屬,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協(xié)議內容違反婚姻法規(guī)定或者違反公序良俗,會導致協(xié)議部分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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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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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判決的離婚,也可以去戶口登記機關對戶口本進行更改。人民法院對離婚案件作出離婚判決的,判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婚姻關系應當立即解除,當事人可以去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并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戶口登記機關查證屬實的,應當對當事人戶口本的婚姻關系進行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