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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構成犯罪的可以并處,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時對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逃逸當事人負責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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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兩輪電動車酒駕怎么處理,一般根據法律事實和相關規定,來確定是否追究刑事責任。駕駛的電動車,如果技術指標屬于機動車的話,醉酒駕駛的情況下電動車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駕駛的電動車要是并沒達到機動車的標準,醉酒駕駛電動車不承擔刑事責任,但也是違法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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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應當滿足下列四個要件:(1)主體。主體包括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此,只要年滿16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或其他人員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2)客體。客體是公共交通安全,即不特定的或者多數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財產以及公共生產、生活的安全。(3)主觀方面。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方面是出于過失,這里所講的過失是指交通違法行為的后果的過失,而不是交通違法行為的過失。在本罪中,犯罪嫌疑人對交通違法行為都是故意的,也就是說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可能導致重大交通事故,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輕信能夠避免,從而最終導致危害后果的發生。(4)客觀方面。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遭受到重大損失的行為。法律依據: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物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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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發生以下情況可以認定為工傷:1、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職工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職工患職業病的;5、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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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中肇事者無法賠償的辦法:1、被害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肇事車輛進行拍賣;2、被害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出具一份債權憑證,在未來肇事者有能力賠償時,被害人可以依據該憑證要求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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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情況下可以的,不過這種出過車禍的車需要保險公司的證明和車交警隊的證明就可以直接報廢了。 建議去當地車管所咨詢下吧,各地政策不太一樣,撞報廢的車輛怎么銷戶 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條 準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